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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1-02-01

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1-02-01 10:32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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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1)

(一)主要职能………………………………………………………………………(1)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1)

二、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
  (一)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1)

(二)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1)

(三)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1)

(四)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1)

(五)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1)

(六)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

(七)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

(八)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1)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

三、名词解释…………………………………………………………………………(1)

 

一、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为全县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以及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方向和措施进行理论研究、提出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农机购置补贴组织实施及补贴机具的监督管理日产工作。

3、组织协调重要农时农业机械化生产活动和农业机械作业,组织开展农机抗灾救灾工作。

4、负责全县农机技术普及教育、农机职业技术培训等工作;指导基层农机化服务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农机作业、维修等社会化服务。

5、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技术攻关,农机新产品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专业统计和农机化宣传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部门为本级预算。

二、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381.22万元。

(二)关于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38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1.2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省补资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381.22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农林水支出366.1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8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02.2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93    万元,项目支出172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1.2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1.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366.1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8万元。

(五)关于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1.22万元,同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6.56万元,主要是对提前报废淘汰的变型拖拉机进行补偿(在我县注册登记的变型拖拉机报废清零)。

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类)366.12万元,占9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8万元,占4 %。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0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0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194.1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155.36万元,主要用于在我县注册登记拖拉机等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16.65万元,主要用于分摊分摊壶厅西路51号房地产屋顶维修费用,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推广、农机消费维权等农机化事业发展工作。

(六)关于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1.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50%,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 根据县外事办、台办等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万元,比上年增长(或下降)0 %。主要用于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农机发展中心无因公出国事宜。

2. 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去年减少5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兄弟县市来客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财务支出各项规定以及上级部门和兄弟县市来客减少。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去年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农机发展中心无公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3 万元。同比上年预算减少1.43万元,下降16.57%,主要是人员减少以及严格控制一般公共财政支出。

2. 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共有车辆0 辆,其中,县处级领导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或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或 100%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2万元。

5.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0万元扶贫资金,其中0项目0万元 。

三、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施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管理(项):主要用于在我县注册登记拖拉机等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主要用于分摊分摊壶厅西路51号房地产屋顶维修费用,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推广、农机消费维权等农机化事业发展工作。

2021预算农机发展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