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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1-02-01

磐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1-02-01 10:40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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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2)

  (一)主要职能…………………………………………………………………………………(2)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2)

二、磐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2)

(一)关于磐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2)

(二)关于磐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2)

(三)关于磐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2)

(四)关于磐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3)

(五)关于磐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3)

(六)关于磐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4)

(七)关于磐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5)

(九)关于磐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6)

三、名词解释…………………………………………………………………………(6)


   一、磐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全县土地储备规划和年度土地储备出让计划;

2.组织实施经批准的土地储备规划和土地储备出让年度计划;

3.负责城区范围内土地征收储备工作和土地收购储备工作,为城市建设提供土地资源保护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磐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收储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储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收储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收储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0152.75万元。

(二)关于收储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储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0152.7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251.78万元,160%,主要是收储地块有所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75万元,占1.5%;政府性基金收入10000万元,占98.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收储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收储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0152.7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251.78万元,增长160%,主要是收储地块有所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3.4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32万元,项目支出10000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收储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收储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52.7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75万元、项目支出10000万元。

(五)关于收储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收储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2.75万元,年执行数增加28.22万元,增长2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工作经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2.75万元100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20015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2.3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1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3)2080506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6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六)关于收储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收储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收储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收储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00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6100万元,增长160%,主要是县本级收储用地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12080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0000万元100 %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12080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征收产生的征地和补偿支出、收储用地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磐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于收储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同比去年减少1万元,下降5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变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统一安排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1万元,增长(下降50%。主要用于接待相关业务活动等支出。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不变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统一安排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不变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统一安排经费。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收储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为事业单位。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收储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由局本级统一采购。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收储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处级领导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收储中心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2.75万元一级项目1个。

5.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0 万元扶贫资金,其中0 项目0 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国土海洋气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支出(项):指政府性基金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政府性基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基本养老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21预算公开收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