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各企业、各下属单位:
为确保春节、元宵节“双节”期间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响应县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标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2021年行动目标,对“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二、重点任务
(一)加工制造类企业及非煤矿山安全。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企业停工停产、职工留守等特殊情况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复产复工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复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并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重点检查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情况;各类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岗前培训情况。防范“失稳坍塌”事故,排查小微企业厂房及重大设备设施的结构稳固性以及重点致害因素,对存在较大失稳坍塌风险的小微企业,督促企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日常监测,严密防控措施,确保安全。严厉打击矿山企业不按开采设计方案采矿、“一面墙”无台阶及高陡边坡开采、底部挖料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领导:吕建军、朱军旭,检查组员:葛文明、陈锋正、周江秉、陈岩清)
(二)消防(含森林消防)领域。针对“两房一店”开展排查整治。排查沿街店面是否住人;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分隔到位;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楼梯间是否对方可燃物等。
严查高层建筑。由物业服务企业对街道高层住宅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检测发现问题的逐项组织落实整改,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火栓正常供水,若小区没有物业,由属地村(居)委员会负责。
落实护林员巡查制度,要加强巡护力量,全力抓好火源管控,对集体公墓、散墓区等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重点地段,实行严防死守,严肃查处野外用火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牵头领导:陈耀、曹宗杰,检查组员:江瑞珍、朱雪萍、陈兴苗、黄国江)
(三)工程施工安全。重点检查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模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施工电梯等;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规定,严厉打击各类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无资质施工,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严肃查处建筑施工“三抢”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各类土地整治项目、重点工程项目渣石开采安全检查,落实开采安全条件;加强对住宅装修行业的安全监管。(牵头领导:朱军旭,检查组员:徐晨、钱军朝、张豪君、郑鑫磊、潘浙安)
(四)商贸流通及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大型商场、超市、物流仓储、加油站及各类专业市场安全,强化食品安全全流程安全监管。(牵头领导:王嵩,检查组员:陶彩琴)
(五)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检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康庄公路塌方段修复和急弯、陡坡、临崖、临水段的交通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缺失情况。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明确工程车辆安全监管和项目工程管理责任,确保群众安全出行。(牵头领导:朱军旭,检查组员:潘成侃)
(六)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对学校、医院、文化礼堂、网吧、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是安全条件差、事故隐患多,安全管理混乱的经营单位。对敬老院、宗教场所、农村集体聚餐放心厨房、居家养老中心等进行安全隐患检查整改。(牵头领导:张晓玲,检查组成员:马海德、朱雪萍、郑帅、卢金高、陶红卫)
(七)其他行业领域应结合各自职责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措施,切实做好今年我街道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街道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
二要突出隐患查治。新渥街道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实际,对辖区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摸、评估。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以及风险评估中排摸出来的重大风险隐患问题,要以清单形式,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彻底整治,确保隐患排查准、治得早、治到位。
四、切实加强应急值守
各村(社)、企业、及下属单位需严格落实岁末年初的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事故信息“零报告”和森林火灾报告等制度,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备勤工作,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同时,要利用广播、微信百信群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的宣传,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确保岁末年初我街道不出事、不惹事,营造平安和谐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磐安县人民政府新渥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