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社会组织及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89号)精神和我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磐民〔2021〕40 号)的要求,经社会组织申报自评、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第三方评估机构实地评估、登记管理机关确认及社会公示等程序,县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6家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的结果通报如下:
磐安县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磐安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磐安县篮球运动协会 磐安县门球运动协会
磐安县体育舞蹈协会 磐安县民防公益救援队
磐安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