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002606428D/2021-5022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科技 | 体裁分类: | 标准 |
文件字号: | 磐科〔2021〕17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22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磐安县科学技术局文件
磐科〔2021〕17 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和扶持全县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根据《磐安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磐科〔2018〕2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县级科技计划项目设工业项目、农业项目和社会发展项目三个类别。
二、申报对象
在我县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政府行政机构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
三、支持重点
(一)工业项目: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提升改造,开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优先支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军民融合、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碳达峰碳中和、高端制造等领域的引进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二)农业项目、社会发展项目:现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的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现代服务业、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公共教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防灾减灾等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引进示范。优先支持“五水共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技术集成示范、科技成果引进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科技经费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二)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三)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科技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要有创新性,并且与其他项目不得重复或近似。
(五)鼓励协同创新,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共同实施的科技合作项目优先立项。
(六)个人申报的项目主要面向我县事业单位的拔尖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县234高层次人才工程培养对象。
(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0年研究开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2.0%以上(申报农业类项目的可放宽到1.0%)。
(八)有以下情况的不得申报:
1.同一项目(含名称不同、内容基本相同的项目)以往已申报,并获得县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
2.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县科技计划项目的。
3.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无特殊原因不按规定上报中期检查自查报告的、无特殊原因逾期6个月未提出验收申请的、验收不通过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为pdf格式电子材料,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无需报送纸质材料。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磐安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
(四)以及其他有关附件(能说明项目有关情况的技术合同、科技查新报告等有关材料)。申报重大项目的,需要提供科技查新报告。
六、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七、立项资助办法
(一)县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按科室初审、专家评审、局党组会议审定、公示、立项等基本决策程序进行。
(二)企业承担的项目经费补助不超过项目总研发费用的50%,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经费补助不超过项目总研发费用。企业在县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期间获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支持的,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原则上不予支持。
(三)没有营业性收入来源的事业单位承担的县级科技计划项目,一般在项目合同签订后拨付50%,项目通过验收后再拨付50%;其他单位承担的县级科技计划项目,一般待项目验收通过后再拨付。
(四)个人申报的项目立项后,经费实行报账制,项目负责人需向县科技局提交年度试验方案和经费使用详细计划,以有效凭证到科技局报账。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工业项目:赵红兰0579-84662897,邮箱:394775539@qq.com。
(二)农业项目、社会发展项目:陈川0579-84662731,邮箱:3010520933@qq.com。
附件:1.磐安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3.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
磐安县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19日
磐安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 2021年11月22日印发 |
附件1:
县科技局编号 |
磐安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项 目 名 称:
申 报 类 别:
第一申请单位: (盖章)
法 人 代 表: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系人及电话: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磐安县科学技术局制
二〇二一年
一、项目概况
项 目 名 称 | ||||||||||||||||||||||||||
计 划 类 别 | 重大项目□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 |||||||||||||||||||||||||
项目计划进度 | 年 月至 年 月 | |||||||||||||||||||||||||
技 术 来 源 | ||||||||||||||||||||||||||
项目资金 来源(万元) | 总 投 资 | 自 筹 | 银 行 贷 款 | 申 请 财 政 资 助 | ||||||||||||||||||||||
预 期 经 济 效 益 | 年增产值 (万元) | 年增税金 (万元) | 年增利润 (万元) | 年节汇 (万美元) | 年创汇 (万美元) | |||||||||||||||||||||
第一申请单位 | 单位名称 |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
详细地址 | E-mail: | |||||||||||||||||||||||||
项目负责人 | 学历 | 职 称 | 手机号 | |||||||||||||||||||||||
项目组 情 况 | 合作单位数 | 总人数 | 高级 人数 | 中级 人数 | 初级 人数 | 辅助人数 | ||||||||||||||||||||
合作单位 |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
1 | ||||||||||||||||||||||||||
2 | ||||||||||||||||||||||||||
3 | ||||||||||||||||||||||||||
主要研究内容及实施方案 | ||||||||||||||||||||||||||
二、项目组成员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专业技术 职务、职称 | 专 业 | 工 作 单 位 | 在本项目 中的分工 |
三、承诺书
本单位(或个人)承诺: 本申请书中所填写的内容和资料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或与事实相违背的内容,由本单位(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1. 表中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认真填写,表述要准确。申报单位要填写全称。
2. 本申请表中名词术语,由县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2:
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编写提纲
一、项目可行性报告
(一)项目实施的意义(立项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等内容)
(二)现有基础条件(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合作单位、项目相关研究基础、已具备与项目相关的研究条件等内容)
(三)技术解决方案(主要研发内容、拟解决的关键技术、主要创新点、实施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课题分解、计划进度等内容)
(四)项目实施目标和市场分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社会效益、市场分析、知识产权等内容)
二、经费概算
经费概算包括两部分:一是经费概算表(见附表“磐安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概算表”)。二是经费概算说明。经费概算说明包括:对承担单位和相关部门承诺提供的支撑条件进行说明;对各科目支出的主要用途、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概算方法、概算依据进行分析说明。
磐安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概算表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概算科目名称 | 合计 | 财政拨款 经费 | 自筹和配套经费 |
(1) | (2) | (3) | (4) |
一、经费支出(合计) | |||
(一)直接费用 | |||
1、设备费 | |||
(1)购置设备费 | |||
(2)试制设备费 | |||
(3)设备租赁费 | |||
2、材料费 | |||
3、测试化验加工费 | |||
4、燃料动力费 | |||
5、差旅费 | |||
6、会议费 | |||
7、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 | |||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
9、劳务费 | |||
10、专家咨询费 | |||
(二)间接费用 | |||
11、管理费 | |||
12、激励费 | |||
二、经费来源(合计) | |||
1、申请县财政经费 | |||
2、自筹经费 | |||
(1)单位自有货币资金 | |||
(2)其他资金 |
注:支出概算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同时在财政拨款经费和自筹经费中概算。
经费开支项目费用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和激励费,间接费用<=(直接费-设备费)×20%。
附件3:
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
磐安县科学技术局:
本人及项目组成员郑重承诺在科研项目申请、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过程中,遵守科学道德和诚信要求,严格执行磐安县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管理规定和项目合同书中的约定事项,坚决杜绝下列科研不端行为:
1、在项目申报、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过程中提供虚假项目信息资料和财务单据;
2、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
3、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
4、违反医学伦理;在涉及医学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
5、不按时完成科研项目;违反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
6、其他科研不端行为。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组成员签字:
项目承担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