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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统计局 2021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1-11-15 16:49 来源: 统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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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统计局文件

磐统计〔2021〕17号

 

磐安县统计局

2021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21年磐安县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系列会议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以深化开展统计自查自纠、统计数据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四大行动”为抓手,全力推进国家统计督察迎检准备、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规范统计执法行为、营造依法统计氛围,持续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提高统计法治治理水平,为全市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紧扣统计督察重点,扎实做好我县迎检准备工作

1.全面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认真梳理相关规定要求,部门联动共同做好迎接国家、省市统计督察准备工作。

2.学习贯彻《浙江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实施办法》。

3.认真落实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意见,按时完成相应整改任务。     

二、压实统计工作责任,持续加强数据质量管控

4.构建全员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体系。压实统计数据质量分级负责责任制,推动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执行统计法和维护统计独立真实调查的领导责任、各级统计机构负责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对行业基础数据质量的监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深化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落实各级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分地区、分专业、分岗位的数据质量责任,构建全覆盖、可追溯、严问责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体系。

5.构建数据质量闭环优化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报前防控、报中监控、报后管控的全过程质量管控体系,对数据生产实行全流程全覆盖循环管控。全方位形成培训指导、数据生产、分级审核、专业核查、移送执法、责任认定、结果通报、跟踪复查,再到培训指导的完整闭环优化监管体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6.构建“三位一体”统计执法监督体系。实施质量核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三位一体”的统计执法监督机制,始终保持对数据质量监督检查的高压态势,以统计执法监督推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落实。从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到位、通报到位、警示到位。

三、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7.规范统计执法行为,落实执法事前公示、事后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办案标准、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完善笔录文书信息化管理,依照《浙江省统计局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实施行政处罚,依纪依法依规进行信用认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追责问责建议。

8.严格执行《浙江省统计局关于移交转交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办理事项的通知》,严肃查处举报案件、上级转办移交案件,及时处理到位。

9.认真落实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照“统一组织、分期进行、专业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全年随机抽查单位数不少于检查谋划单位数的30%。

10.加强日常统计执法检查,实现所有专业执法检查全覆盖。其中,规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执法检查数量分别不少于全年执法检查总数量的20%。

11.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每个专业积极配合统计执法检查,在消灭零执法检查、零行政处罚基础上,每个有《统计执法证》人员每年办案数争取不少于2个。

12.全面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一般程序案件100%纳入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普及掌上执法,掌上执法率达到95%以上。

13.提升统计执法能力水平,开展法务学习、参加实地执法轮训、案卷评查等多样化手段开展法治业务培训。

四、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努力提升统计普法质效

14.根据上级依法行政、统计法治方面的指示要求,及时修改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健全完善执法检查、统计信用管理等统计执法监督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围绕省统计局下发的统计执法检查文书模板、执法检查操作指南,规范做好统计行政处罚案卷。

15.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大节点为契机,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提高统计法律法规普及水平。

16.落实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加强对“关键少数”统计法宣传。

17.切实抓好统计系统普法工作,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规章。

18. 制定统计法治“八五”普法规划,深化日常统计普法,丰富普法渠道和方式,通过一套表平台、报纸等媒体,综合运用微视频、法律知识解读、以案释法、知识竞赛等方式拓宽普法受众、提升普法效果。

 

附件:1.2021年统计执法检查计划

      2.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磐安县统计局

2021年7月8日

 

附件1:

2021 年磐安县统计检查计划

 

实施检查的专业

执法检查计划单位数(个)

规上工业(能源)

15

建筑、房地产、投资

12(投资不少于8个)

批零、住餐,服务业、劳动工资

9

合计

36

 

 

 

 

 

 

 

 

附件2

 

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序号

专业

重点指标

1

规上工业

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能源(煤、电、天然气、热力消费量)

2

规下工业

营业收入

3

固定资产投资

本年完成投资

4

限上批发零售业

商品销售额

5

限上住宿餐饮业

营业额

6

建筑业

建筑业总产值

7

房地产业

商品房销售面积

8

规上服务业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营业收入、本年折旧、营业利润

9

能源

煤炭消费量合计、电力消费合计等主要能源消费量指标

10

劳动工资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