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深化自然资源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根据《2020年法治磐安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2021年法治政府工作要点。
一、加强统筹协调
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推动落实。(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深化“一窗受理”审批模式,加快推进“一表申请”,推行“承诺审批”,进一步推进“一事通办”改革。(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局属各单位)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行自然资源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及时总结推广全县自然资源行业好的经验做法,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提高依法行政实施水平
(一)严格决策程序规定。深入实施《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健全重大决策机制。加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平 台建设,进一步健全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民生决策事项论证咨询机制。(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相关要求,防止出现法律顾问“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的现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对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形成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局属各单位)
四、推进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改革
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程,按《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20﹞17号文件要求,组建一支县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切实履行好自然资源执法职责。(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五、强化依法行政监督
(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 用好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手段,加强行政执法经常性监督。(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局属各单位)
(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党内、人大、民主、司法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强化审计监督。(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继续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数字自然资源建设,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六、加强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增强法治观念。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实施普法计划,建立法治宣传工作长效机制,继续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 的普法责任制,构建全系统“大普法”格局。(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七、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
(一)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着力提升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和法治能力。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并公布年度普法责任及任务措施清单,细化落实责任。(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研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八、加强重点领域依法治理
提高依法防控疫情能力。严格执行疫情防控、 应急处置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 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依法防范疫情的法治意识,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