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磐安县委 磐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金华市委市政府:
2020年,磐安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回顾
(一)高站位谋划,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压实责任。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县政府成立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2.全面部署。组织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县争创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动员部署会议,总结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审议并通过《开展新一轮法治浙江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单,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
3.开展示范创建。全力以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组织实施,成立创建工作专班,主动靠前作为,细化任务分解方案,抓短板、强弱项、促提升,高标准高质量推动示范创建各项任务做细做实。加强宣传造势,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纳入年度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深化职能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紧抓“放管服”这条主线,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保留审批事项1604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1578个项目实行线上审批,1604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43个部门1604个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二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平台2.0建设,全年共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4661项,已完成3334项,依申请政务服务网办率为93.69%。根据省市要求认真做好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工作,组织工作专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全量检查,有效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出台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做好差评整改督促工作,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全年共收到政务服务评价90848条,好评率达99.9%。三是推动监管方式创新。深化“互联网+监管”改革,全面推动政府部门执法监管向数字化、立体化、多维度转变,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从“放”的环节向“管”的环节纵深推进。全县共通过省行政执法应用平台和手机掌上执法系统,实施检查8427户次,其中通过掌上执法检查8414户次,掌上执法检查率99.84%。四是加强双随机执法检查。大力推行信用承诺机制,把信用承诺纳入双随机检查范围。共完成“双随机”任务272个,实施双随机检查1786次。
2.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从源头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民营经济执法司法保护,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组织律师对100余家县内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并为全县200余家企业寄送复工复产法律服务手册,为企业送上“法治体检健康包”,助力复工复产。结合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化全覆盖。以“法律进企业”活动等为载体,以“诚信守法企业”创建为抓手,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
3.规范文件管理。贯彻执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合法性审核流程。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所有上县政府常务会议的文件必须附带合法性审核意见,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县政府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备案,备案部门、乡镇(街道)等规范性文件15件。同时,县政府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按照机构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商事改革等要求,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涉及的县政府及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74件,拟继续有效使用的218件,废止51件,宣布失效5件。通过废止和修订与改革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确保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保障政令畅通。
(三)坚持依法决策,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执行依法决策机制。坚持把依法决策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不断完善决策机制,努力推进决策的透明化和科学化。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及《磐安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磐政办〔2019〕39号)等要求,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公布《2020 年度磐安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扎实开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有效提升乡镇(街道)依法决策水平。
2.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严格按照《磐安县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签订行为。实行事先合法性审查,确保合同全面履行。加强政府招商引资协议、征地拆迁政策方案、重大项目建设合同等合法性审查工作,有效降低了行政机关承担的法律风险。全年共审查行政机关合同12件,共提出法律意见31条,均予以采纳。
3.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诉讼、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及时调整充实乡镇(街道)、部门的法律顾问队伍,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更好服务中心工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1.完成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和部署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较好完成了改革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县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已完成组建挂牌,以新机构正式对外履行职责。
2.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能力和整体水平得到不断提升。推动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实现全覆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广应用“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做好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行政执法主体。严把执法队伍“准入关”,继续做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法证申领、换证和清理工作,对全县800余名执法证持证人员信息进行了清理完善。开展全县执法证考试培训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年全县共58人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深化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机制。在原有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基础上,丰富人员构成,完成全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选聘工作。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案卷评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做好执法案卷评查工作。14个主要执法部门共自查案卷3424卷(其中行政处罚案1182卷、行政许可案卷1955卷、行政强制案卷287卷),通过集中评查的方式专项检查56卷(其中行政处罚案卷15卷、行政许可案卷36卷、行政强制案卷5卷),精准发现执法部门存在的问题,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三是通过专项行政执法监督、监察建议、行政公益诉讼前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等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将政府权力置于监督之下
1.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3件、政协提案174件,答复率均达100%,已反馈的建议和提案满意率分别为99.3%和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县政府积极参与行政应诉10件,均无败诉。畅通民生热线、县长信箱、网站留言等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妥善解决、按时反馈群众和企业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关切。
2.主动强化内部监督。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县委巡察内容,将法治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纳入县委巡察监督的重点,不断提升法治监督权威。建立健全交办、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推动行政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加强重点部门内控监督,严防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权力滥用。
3.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机制,出台《磐安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磐安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资源配置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
(六)加强依法治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一是全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受案窗口咨询、网上咨询、接待统计、立案审查、办理跟踪提醒、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优化行政复议办案流程。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6件,已办结的33件复议案件中,调解撤回申请10件,不予受理10件,维持10件,驳回1件,撤销1件。全县行政诉讼案件41件,以县政府为被告的10件行政诉讼案件均未败诉。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败诉案件责任倒查机制。对有行政复议被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风险的案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提前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提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落实整改措施,极大的降低败诉风险。另对今年以来发生的行政败诉案件在全县予以通报,有效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一是加强涉及县重点项目行政争议化解。坚持“控增量、减存量”,对已经进入复议诉讼程序的行政争议严格落实“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化解工作小组、一套化解方案策略”的“三个一”工作模式,加大行政争议化解力度。二是建立行政争议交办督办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存在执法不当、不规范的行政争议的交办督办。全年通过交办督办方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案件22件。三是建立行政滥诉甄别机制。通过召开滥诉甄别工作联席会议,对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行政复议申请权、诉权等扰乱司法秩序的重点人员予以甄别。
3.深化法律服务供给改革。立足加快发展地区律师资源不足的困境,借助“杨帆行动”,加强结对帮扶,与义乌市司法局签订法律服务领域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引进优秀律师资源,服务范围覆盖37个村、13个单位。实施“青蓝计划”,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全力培养律师人才,获省司法厅马柏伟厅长批示肯定。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
4.推动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有效运作。立足治理特性、山区特征、磐安特点,建立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打造县域社会治理主阵地。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集矛盾多元化解、信访调处、诉讼服务、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劳动仲裁等多功能于一体,实现矛盾纠纷一站调处、诉调业务立体衔接、诉源治理协同推进,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坚持依法治理,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营造化解矛盾纠纷的良好社会秩序。
(七)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浓厚学法用法氛围
1.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定2020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年度计划并抓好落实。2020年7月14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了《以征迁为例看依法行政》,通过对老城区拆迁改造、杭温高铁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中实际发生案例的研究分析,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
2.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落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举行民法典解读专题报告会,邀请浙江大学社科院院长、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周江洪作《中国民法典中的中国元素》专题讲座,深入解读《民法典》。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提升干部法治能力。
3.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扎实开展各类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民法典》《社区矫正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新法”的知晓率和认知度,组建巡回普法讲师团,采取组团集中宣传和分组包片宣传形式,深入全县各个乡镇设点宣传。二是加大新媒体新形势宣传。邀请浙江近真律师事务所律师做客磐安电视台,以现场直播的形式对《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进行解读,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对《条例》的理解与认识。同时,以“之江法云”五级微信塔群为依托,利用各级官方微信公众号开展《条例》解读推送。三是加强基层普法阵地建设。针对我县山区人口分散、老人儿童居多这一实际,全面推进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学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让群众身边的人来普法,2020年已完成所有村社的培育工作。
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部分乡镇(街道)存在执法不规范。部分乡镇(街道)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问题。乡镇(街道)文件合法性审查专业人员缺乏,存在薄弱环节。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不够到位。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工作中虽有落实方案,但稍显滞后,有的部门思想不够重视,“三项制度”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四是行政争议化解方面,部分乡镇(街道)、部门领导对行政争议重视不够,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能力有待提高。五是法治队伍建设仍需不断加强。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存在法治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设立公职律师比例偏低,法治审核人员的配备、培训工作有待加强。
二、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要求,立足县情实际,统筹协调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不断提升法治水平。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认真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时,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快依法行政工作步伐,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锚定目标,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完善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形成运用法治干工作惯性。大力开展普法工作,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切实提高公众法治意识。
(三)压实责任,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机制,常态化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执法透明度。建立健全多部门工作联席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强化督考,进一步促进责任落实。常态化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督促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规范水平,降低行政败诉率。加强部门协同,降低行政争议案件发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以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督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抓细抓实。
中共磐安县委 磐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