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扶贫情况专项审计结果
(2021年 1月 1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浙江省审计厅要求,磐安县审计局对全县2018年和2019年扶贫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一)基本情况
磐安县是浙江省26个加快发展县之一,辖14个乡镇(街道),2018年行政村规模调整之前有363个行政村,调整后全县共216个行政村。
1.集体经济薄弱村消除情况。2018年行政村共363个,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337个,省定集体经济薄弱村198个,年底已全部消除。2019年全县216个行政村全部完成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0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
2.农村饮用水提质达标情况。2018年至2019年,全县共实施磐安县农村饮用水工程项目72个。
3.山海协作情况。2018年磐安县与东阳市、舟山市普陀区建立结对关系。2018年至2019年共实施磐安-东阳山海协作项目13 个,实施磐安-普陀山海协作项目21个。
(二)审计评价
近年来,磐安县围绕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高效率推进项目建设,增强集体经济薄弱村消除动力。二是建立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运行体制机制,落实责任。三是山海协作工程以文化旅游为依托,沟通融合更进一步。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集体经济薄弱村消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未及时收取光伏项目收益121.1万元。农发公司已于2020年6月收取。
(二)农村饮用水提质达标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水源地(取水口)管理不规范。抽查涉及到的村已经将水源地保护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中,并在村公开栏公布。
2.水质达标率不高。今年工程项目完成建设,净化消毒设施安装到位,管理的同步跟进,我县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将得到提升。
3.运行规范情况。
(1)部分集镇水厂和供水站设施配备不完善。已对部分集镇水厂改造提升,并且完成所有单村供水站建设。
(2)部分集镇水厂和供水站未取得相应的许可资格。集镇水厂和单村供水站管理人员的健康证已办理,农业农村局与卫生健康局就卫生许可证有关事项还在对接中。
(3)部分供水站和集镇水厂供水不足,管理不到位。通过对供水站改造,部分工程接入新水源或打深井,对村内管网进行改造等措施,同时,所有农村供水工程实行水费收缴,提高供水保证率。
4.管维机制方面。
(1)县级统管运维体制机制未理顺。县级统管运维机制已建立,县交通水利集团为县级统管单位,落实人员管理。
(2)部分集镇水厂应急预案未建立。涉及到的水厂均已建立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三)山海协作中存在的问题
1.平台载体建设进度较慢。我县已于2020年12月与东阳签订《东阳—磐安山海协作“飞地经济”合作协议》,拟定初步方案。
2.项目安排不及时。对口办将与援建县市加强对接,严格把握工作节点,做到早计划、早启动,第四季度明确下一年度的项目方案和资金计划。
3.注册资金未到位。磐安县磐普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7月29日将5000万元实收资本入账。
三、审计建议
(一)增强集体经济薄弱村内生动力。经调查了解,我县集体经济薄弱村的经营收入主要以县级统建项目投资分红为主,乡、村级“消薄”项目实施进度较慢,收益较低。建议发挥各乡镇、村区位优势和资源特色,以全省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为契机,进一步筛选好“消薄”项目,并抓好已确定经营性项目的实施,促进项目早日投入运营,早出效益。
(二)理顺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运维体制机制。县级统管单位应根据《磐安县农村饮用水统建统管实施办法》做好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水费收缴、维修养护等工作。
(三)加快山海协作平台载体建设。有关部门应积极向省自然资源厅争取用地相关指标,尽快解决飞地的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加快推进东阳和磐安“消薄飞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