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MB1144399L/2021-0025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1-01-13 |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和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有关政策研究,参与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业务规划和管理制度等。
(三)承担全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政运政、航道行政及港口规划范围内的港口行政等行政执法职责。
(四)承担职权范围内全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职责。
(五)承担全县超限运输执法工作和超限运输检测站的管理工作。
(六)参与全县国家重点物资、战备物资、抢险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的道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参与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
(七)负责提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专项经费预算,管理交通运输执法专用装备设施,参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八)参与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
(九)承担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