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磐安新城开发建设中心委托,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磐安新城开发建设中心食堂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TPA-2020-ZB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万元) |
1 | 磐安新城开发建设中心食堂食品采购 | 1项 | 1年 | 30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食品流通企业;证照齐全、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具有食品配送经历,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日在行政主管部门无违法经营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无失信记录、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4.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5.有满足食品配送需要的车辆(以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的冷藏车及货车各一辆)。
6.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实施<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配送台账登记制度》《食品检测留样管理制度》《进货验收和不合格食品下柜、召回、销毁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配送应急预案》。
六、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0年10月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12楼1205室。
3.标书售价(元):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食品配送经历,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日在行政主管部门无违法经营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无失信记录、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承诺函)。
4.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列入失信名单(承诺函)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 整。开标时投标人将保证金密封带至投标现场,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当场退回,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10月11日上午9:30时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新城开发建设中心(磐安县新渥街道永安东路1号6楼608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10月11日上午9:30时在新城开发建设中心(磐安县新渥街道永安东路1号6楼608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和磐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开标会议携带资料要求:
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磐安新城开发建设中心
联系人:应超强
联系电话: 13757914396
地址: 磐安新城区永安东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晓燕
联系电话:0579-84669847
地址: 磐安县安文镇花月路211号12楼1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