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委干〔2019〕3号
关于诸葛明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机关各部门党组织:
县委决定:
诸葛明海同志兼任中共磐安云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
羊菊春同志兼任中共磐安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中共尖山镇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方前镇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孔华军同志任中共磐安县委办公室室务会议成员、副主任;
洪启旺同志任中共磐安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中共磐安县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施迎霞同志任中共磐安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中共磐安县机要局(磐安县密码管理局)局长职务;
陈李华同志任中共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
林鹏同志任中共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免去其中共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磐安县监察委员会案件审理室主任职务;
陈利华同志任中共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磐安县监察委员会案件审理室主任,免去其中共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磐安县监察委员会宣传教育室主任职务;
陈源同志任中共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磐安县监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从来同志任中共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磐安县监察委员会纪检监察四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伟伟同志任中共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磐安县监察委员会纪检监察三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虞华蔚同志任中共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磐安县监察委员会案件管理监督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灯海同志任中共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二纪检组副组长(试用期一年);
孔高明同志任中共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三纪检组副组长;
陈旭升同志任中共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四纪检组副组长;
施时河同志任中共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六纪检组副组长;
王金辉同志任中共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七纪检组组长;
陈荣义同志任中共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八纪检组副组长;
周伟平同志任中共磐安县委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大华同志任中共磐安县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副部长,磐安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
陈平同志任中共磐安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务会议成员、副部长,磐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陈范良同志任中共磐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政治处主任,免去其磐安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卢忠良同志任中共磐安县委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室务会议成员、主任,免去其中共磐安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室务会议成员,中共磐安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职务;
李守华同志任中共磐安县委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室务会议成员、副主任,免去其中共磐安县委党校副校长、校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韦盛忠同志任中共磐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室务会议成员、副主任;
郑秀梅同志任中共磐安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试用期一年);
胡新忠同志任中共磐安县委、磐安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成员、书记、局长,免去其中共磐安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室务会议成员,中共磐安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磐安县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祝梅卿同志任中共磐安县委、磐安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免去其中共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二纪检组副组长职务;
葛立新同志任中共磐安县经济商务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磐安县统计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陈林海同志任中共磐安县教育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陈金龙同志任中共磐安县民政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磐安县经济商务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周良政同志任中共磐安县司法局党组成员、书记;
何浩亮同志任中共磐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叶娟同志任磐安县司法局政治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岩德同志任中共磐安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书记;
陈新忠同志任中共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磐安县委老干部局局长、办公会议成员职务;
方妙劲同志任中共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书记;
周宏光同志任中共磐安县统计局党组成员、书记;
陈华英同志任磐安县档案馆馆长;
傅爱忠同志任磐安县档案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蔡兴洪同志任中共磐安县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书记;
林森同志任中共磐安云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张明华同志任中共磐安县委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副校长;
胡平良同志任中共磐安县总工会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磐安县教育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张一平同志任中共磐安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书记,磐安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
李兵同志任中共磐安县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书记,磐安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吴警兵同志任中共磐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磐安县委报道组组长职务;
何晓明同志任中共磐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磐安县委、磐安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书记、成员、局长职务;
傅圣阳同志任中共磐安县安文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磐安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室务会议成员职务;
傅淑珍同志任中共冷水镇委员会副书记;
韦相斌同志任中共冷水镇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尖山镇委员会委员职务;
曾畅同志任中共双溪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张金标同志任中共玉山镇委员会副书记;
陈一波同志任中共方前镇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磐安县安文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陈滨潮同志任中共盘峰乡委员会书记;
免去方正燕同志的中共磐安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蓄芳同志的中共磐安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磐安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羊兆庭同志的中共磐安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磐安县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飞标同志的中共磐安县委、磐安县人民政府督查局局长职务;
免去赵天封同志的中共磐安县委、磐安县人民政府督查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孔阳、马顺中同志的中共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陈金柱同志的中共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磐安县监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周银环同志的中共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三纪检组副组长职务;
免去林芦天同志的中共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四纪检组副组长职务;
免去周望平同志的中共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六纪检组组长职务;
免去陈国仙同志的中共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六纪检组副组长职务;
免去傅月忠同志的中共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八纪检组副组长职务;
免去胡备军同志的中共磐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陈新标同志的中共磐安县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陈燕同志的中共磐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傅智法同志的中共磐安县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办公会议成员职务;
免去陈明良同志的中共磐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部务会议成员,磐安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职务;
免去陈瑜同志的磐安县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马和中同志的中共磐安县委统战部副部长、部务会议成员职务;
免去黄叶青同志的磐安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晓东同志的磐安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伟强同志的磐安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新苗同志的中共磐安县委、磐安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云峰同志的中共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李威良同志的中共磐安县民政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金贞玉同志的中共磐安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黄华成同志的中共磐安县司法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陈式亮同志的磐安县财政局副局(科)级组织员职务;
免去章晓明同志的中共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陈秉仁同志的中共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姚建民同志的中共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成员,正科(局)级县委组织员职务;
免去陈辉同志的中共磐安云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陶伟英同志的中共磐安县委、磐安县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磐安县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春伟、傅中平、卢金友同志的中共磐安县委、磐安县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磐安县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施岩忠同志的磐安县档案局(馆)局(馆)长职务;
免去陈光明同志的中共磐安县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潘伟光同志的中共磐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张土良同志的中共磐安县总工会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葛汝金同志的中共磐安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成员,磐安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职务;
免去陈燕翔同志的中共磐安县红十字会党组书记、成员,磐安县红十字会副会长职务;
免去曹明春同志的中共磐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陈珍宝同志的中共磐安县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朱青斌同志的中共磐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陈峰同志的中共冷水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陈娅金同志的中共双溪乡党委副书记、委员、组织委员职务;
免去胡波同志的中共尖山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刘维新同志的中共玉山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杨兴福同志的中共盘峰乡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孔向东同志的中共冷水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委员,磐安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冷水镇监察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磐安县委
2019年1月16日
中共磐安县委办公室 2019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