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59361300/2020-3155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0-08-28 |
一、磐安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4.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观光农业和农家乐、共享农屋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协调农产品的初加工及展销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和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江堤海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申报和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和鉴定及认证管理。
7.负责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业执法、生猪定点屠宰检查,做好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工作。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对动植物疫情疫病的监测,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节约用水和水土保持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1.负责农业水利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水利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水利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和审核水利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水利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13.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水利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14.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组织开展农业、水利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技术交流合作;做好农业、水利对外招商工作,承担农业、水利援外项目,推动全县农业、水利对外开放工作。
16.拟订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扶贫开发工作,承担县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工作的政策调研、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考核验收。具体抓好异地搬迁、“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三联”帮扶、挂钩结对及扶贫开发等工作落实。完成上级扶贫办交办的有关工作。
17.负责全县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8.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台风暴潮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洪泛区、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高水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溪河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4)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数字化转型,实现“掌上办事、掌上办公”。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2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磐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食用菌研究所决算。
纳入磐安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磐安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磐安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7,583.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185.96万元,增长49.9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970.2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9,97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88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082.46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58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1.35万元,占13.72%;项目支出18,628.43万元,占86.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583.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185.96万元,增长49.9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11.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1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898.81万元,增长213.1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11.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48万元,占0.42%;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10万元,占0.06%;科学技术(类)支出53.67万元,占0.3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33万元,占1.7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34万元,占0.21%;城乡社区(类)支出787.03万元,占4.92%;农林水(类)支出13,344.49万元,占83.3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16.41万元,占0.73%;住房保障(类)支出711.75万元,占4.4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00万元,占3.75%;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100.77万元,支出决算为16,01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7.48万元,支出决算为6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3.67万元,支出决算为5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4.52万元,支出决算为20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1.81万元,支出决算为8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年初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厕所革命和共享农屋项目建设追加了支出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垃圾分类项目实施追加了支出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96.01万元,支出决算为79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79.08万元,支出决算为27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未达到资金拨付要求,款未付。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99万元,支出决算为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5.85万元,支出决算为3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了项目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79.9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未完工,部分资金未付。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79.02万元,支出决算为77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85万元,支出决算为2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了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77.70万元,支出决算为3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了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129.67万元,支出决算为12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5.05万元,支出决算为7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78万元,支出决算为240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了项目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408万元,支出决算为11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部分资金未付。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1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了项目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1.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51.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其他工资福利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10.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交通费补贴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8.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941.31万元,占34.8%;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3,637.31万元,占65.2%;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82.46万元,支出决算为5,57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项目支出。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30.31万元,支出决算为187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6.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项目支出。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452.15万元,支出决算为363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未完工,部分资金未付。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4.56万元,支出决算为19.69万元,完成预算的44.19%,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控制接待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占7.93%,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单位有一人因公赴台考察休闲旅游、乡村建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5.0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无保留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13万元,占92.07%,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8.79万元,下降32.6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控制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出国人数与费用无变化。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18.13万元,完成预算的42.1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单位来客来访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控制接待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02批次,累计1,831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单位来客来访等支出。接待1,831人次,202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9个,二级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7969.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1.07%。组织对2019年度现代农业发展、水利专项等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30.3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1.3%。
组织对农田建设、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等1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69.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30.31万元。其中,对磐安县始丰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15个项目基本完成预定绩效目标,预算资金执行率较高,整体绩效评价情况优秀。
目前,本单位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田建设及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56.69万元,执行数为2843.59万元,完成预算的84.7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建成高标准农田6742.28亩,管灌(高效节水灌溉措施)1847亩,新建堰坝2座,衬砌明渠(沟)11.3公里,农桥等渠系建筑物29个,机耕路31.01公里。项目工程基本完工,有效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3万元,执行数为261.273万元,完成预算的86.2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新增各类补贴农机具1427台套,其中耕整地机械480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528台,收获机械2台,动力机械2台,收获后处理机械8台,田园管理机械366台,农用搬运机械9台,简易保鲜储藏设备32台(10933立方米)。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财政评价项目磐安县始丰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委托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已出具征求意见稿。通过第Ⅰ标段工程治理,治理河道总长3.91千米;新建或加固防洪堤(护岸)总长2.01千米;新建巡河道路3.73千米;清淤疏浚0.96千米;新建引水入村渠道0.3千米;新建堰坝2座,加固或改建堰坝4座;河岸生态修复0.9千米。增强了始丰溪周边防护设施的防汛抗洪能力。沿线涉及村庄和粮食功能区,通过修建防护设施,防止洪水倒灌,最大程度保护粮食功能区,减少了财产损失。如2019年8号台风利奇马带来的强降雨造成方前镇境内超高洪水位,因新建和修建了防洪堤,加固了堤脚,从而防治洪水漫灌,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雨量增多,经过治理的河段未发生险情,尚未发现基脚冲空和防洪堤冲毁等情况,无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充分发挥防汛抗洪功能,极大减轻水灾影响。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2019年品牌培育和产业发展项目的评价报告在磐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0.1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1.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1.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农业农村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 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指从事基础研究和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基础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除规定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