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41049194X/2020-3145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文件字号: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28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磐安县财政局关于对单位账户银行存款
余额变动情况建立实时提醒制度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机关各部门,县属国有企业:
为切实加强我县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防范资金领域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根据上级及县委主要领导关于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批示精神,决定在我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实行银行账户存款余额变动情况短信或微信提醒制度,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账户范围
需要列入银行存款余额变动情况短信或微信提醒的账户包括: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其他资金户、工会账户、食堂账户、基建账户、公务卡账户以及其他各类对公账户。
二、提醒对象
单位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变动情况短信或微信提醒对象实行“3+N”模式,即会计、出纳、财务分管领导必须列为提醒对象,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审核人等是否列为提醒对象由单位视情决定。
三、资金限额
预算单位发生10000元及以上的资金变动必须列入提醒,10000元以下的可根据单位业务量大小和资金规模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列入提醒范围。
四、办理方式
由各单位自行咨询开户银行,通过网上银行或柜台方式进行办理。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各单位在2020年8月20日前开通银行存款变动短信或微信提醒服务,并将《单位账户银行存款变动情况实时提醒业务落实表》报送至县财政局归口业务科室。
(二)建立长效机制。我局将把银行存款余额变动实时提醒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县委县政府财政绩效管理中内控制度考核细则,并将其作为财政监督检查的必查内容。各单位若有人员变动,要及时与银行对接,更换提醒人员名单,并将变动情况反馈至县财政局归口业务科室。
附件:单位账户银行存款变动情况实时提醒业务落实表
磐安县财政局
2020年8月5日
磐安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印发
附件
单位账户银行存款变动情况实时提醒业务落实表
单位盖章: 填报人: 单位:元
实时提醒对象及提醒额度设置情况 | ||||||
职务 | 姓名 | 联系方式 | 是否列入 提醒 | 单笔支出提醒额度 | ||
出纳 | ||||||
会计 | ||||||
财务分管领导 | ||||||
单位主要领导 | ||||||
财务审核人 | ||||||
单位账户信息及实时提醒服务开通情况 | ||||||
账户名称 | 账号 | 开户银行 | 是否已开通实时提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