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一、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县委指示、决议;领导新城区的全面工作,保证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研究讨论、决定新城区经济建设、行政管理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组织实施新城区范围内地政规划、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新城区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一个.
纳入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为零个。
二、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1,108.5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416.01万元,增长66.31%。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的增加及项目支出的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358.8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6,33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35.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1,704.29万元),占收入合计99.8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9.52万元,占收入合计0.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75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52万元,占7.35%;项目支出14,600.32万元,占92.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941.5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387.78万元,增长66.81%。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的增加及项目支出的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4.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3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9.80万元,增长15.8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4.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0.71万元,占13.46%;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1,324.96万元,占30.7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85万元,占1.34%;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955.5万元,占45.3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395.49万元,占9.17%;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80.43万元,支出决算为4,31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2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03.10万元,支出决算为58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减少。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年初预算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62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部分支出结转下年。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95万,支出决算为695万,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37万元,支出决算为3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人员的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95万元,支出决算为1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人员的变动。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的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支出挂账往来,尚未列支。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80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7.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0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改项目结转下年。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体制结算款弥补公用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7.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7.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00.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43.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0,043.32万元,占87.77%;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400万元,占12.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8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4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61%,主要原因是国土出让的增加。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00万元,支出决算为328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80万元,支出决算为271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部分土地开发支出在其他科目核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4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等支出增加。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开发等项目支出增加。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5万元,支出决算为38.29万元,完成预算的94.54%,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8.2019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45万元,占16.84%,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2.12万元,下降24.74%,主要原因是外出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的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84万元,占83.16%,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3.53万元,增长12.47%,主要原因是招待客商等支出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6.45万元,完成预算的80.62%。决算数小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5万元,主要用于外出招商引资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2.5万元,支出决算为31.84万元,完成预算的97.97%。主要用于接待客商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09批次,累计3,263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未外宾接待支出;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1.8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客商。接待3,263人次,309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磐安江南药镇景观提升工程——浙八味市场游客接待中心改造工程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磐安江南药镇景观提升工程——浙八味市场游客接待中心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已基本完成,已于2018年12月18日通过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人员组成验收组的竣工验收,验收结论: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到项目评价日,实际支付106.80万元。
“磐安江南药镇景观提升工程——浙八味市场游客接待中心改造工程”项目的实施,大大提高了浙八味市场的形象,提升了浙八味市场游客接待的能力,也为加快江南药镇建设、为提升江南药镇建设品位作出了一定贡献;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较明显。
评价结论:“磐安江南药镇景观提升工程——浙八味市场游客接待中心改造工程”项目,计划的建设内容已基本完成,且已投入使用,项目资料基本齐全,财务支出较规范,经评价打分得分93分,等级:优秀。
存在问题:项目实施进度迟缓,存在超期现象。本项目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18年8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1月2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实际的竣工验收日期为2018年12月18日,超过合同计划竣20天。
相关建议:项目设计单位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认真、详细做好项目设计工作,尽可能使设计图纸中的相关数据与实际一致,以确保工程安图施工的顺利进行;项目实施单位在确定项目设计单位时,尽可能考虑承担项目设计单位信誉及业绩,并在合同中约定,因设计原因造成重复投资或浪费的金额由承担项目设计单位负责一定的赔偿责任。
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0.1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41.15万元,增长748.22%,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等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城区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指反映用于科学技术奖励方面的支出。
12.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7.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8.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0.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22.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支出。
23.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