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浙江省审计厅要求,2019年8月至10月,磐安县审计局对全县2014年7月至2019年6月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的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县总人口数213070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4479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1.02 %。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0742人,占全县总人口的 14.43 %。我县已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
磐安县社会福利中心(以下简称县福利中心)、新渥敬老院、玉山敬老院、大盘敬老院、尚湖敬老院5家养老机构已于2018年10月完成“公建民营”改革。截至2019年6月,全县已建设养老机构11家,其中:民办养老机构6家(深泽夕阳红养老院、深泽寿海养老院、冷水养老中心、双峰养老中心、尚湖颐和养老院、方前镇长寿托老所),公建民营养老机构5家。
2015年至2018年,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收入5357.46万元、支出3976.24万元,结余1381.22万元。
截至2019年6月,全县共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38家,建成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家,分别为安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玉山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双峰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14年7月至2019年6月供应养老机构土地3宗、面积51.18亩,其中:双峰养老院0.74亩、县福利中心49.46亩、玉山敬老院0.98亩。城镇新建住宅小区规划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面积1125.66平方米。
(二)审计评价
我县通过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制定和完善政策制度,促进医养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单位和属地养老机构签订医养结合协议,引入民间资本等,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
1.养老机构护理人员配备不足。截至2019年6月,4个乡镇敬老院入住老人106人,护理人员共计9人,护理人员与入住老人数配比1:12,与不低于1:10规定标准不符。
2.为老年人服务的职业化人员少。截至2019年6月,取得专项技能证书的护理员53人,占为老服务人员10.50%,低于省定比例。
(二)养老服务体系政策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度不快。截至2018年底,申报审核通过为老服务项目6个。截至审计日,项目未启动,资金未下拨。
2.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完善。截至审计日,相关部门未制定出台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相应的实施办法。
3.养老服务评估工作未开展。审计调查发现,2014年-2019年相关部门养老服务评估工作未开展,相关部门对全县老年人的城乡分布、居住状况等情况不掌握。
4.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不到位。2018年新建部分小区未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面积。2014年7月-2019年6月,部分已经建成的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未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
(三)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照料中心未办理登记。截至审计日,全县办理过法人登记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8家,其中:4家已经过期、4家未到期但未进行年审;130家未办理法人登记。
三、审计建议
(一)加快落实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尽早启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意见,作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或安排入住养老机构的依据;相关部门对老年人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二)规范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运行管理。尽快出台医养结合相关政策制度,提高医疗和养老资源的融合服务水平。强化养老机构消防、食品安全等管理,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餐和配送餐服务对象的监督,完善居家养老照料中心退出机制。
(三)加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机制,多层次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畅通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渠道,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薪酬待遇,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县民政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了《磐安县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磐民〔2020〕22号),规范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磐安县民政局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多项制度,已经将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且专门下发通知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任务,要求养老机构和照料中心逐步完善运行管理、相关乡镇(街道)抓好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