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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59109857/2021-5303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体裁分类: 其他
文件字号: 磐政办〔2020〕1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6-22
统一编号: GPAD01-2020-0004 有效性: 有效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磐安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20 17:40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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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磐安县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磐安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磐安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以及上述工程的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三)工程建设项目凡符合必须招标的项目规定和《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企业。

招标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二、招标

(四)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六)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1.立项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用地许可证;

2.具备招标所需的设计文件、图纸及技术资料;

3.建设用地已征收,且已具备开工条件;

4.经财政审核的工程量清单和预算书;

5.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持有资金落实证明;

6.招标人已依法成立;

7.交通运输、水利水电等专业类工程招标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同时应符合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招标的条件规定。

(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及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八)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县政府批准可进行邀请招标:

1.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九)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县政府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小额工程一般采用公开招标,如有特殊情况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可进行邀请招标)

1.招标人填写建设工程招投标备案表或磐安县小额工程交易备案表;

2.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实行资格预审的还应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3.经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4.发布招标公告;

5.下载(发放)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

6.若需要时组织投标申请人踏勘现场,并对有关问题作介绍和说明;

7.开标、评标、定标;

8.公示;

9.发出中标通知书;

10.签订合同。

(十一)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指定的媒体或网络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公告发布前应送县行政监督部门核准备案。

县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十二)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投标邀请书上应当载明本细则第十一项第一款规定的事项。

(十三)招标人应当根据县行政监督部门核准的申请、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采用标准文本。

(十四)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招标申请中载明并附双方所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和受委托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十五)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采用)或资格后审。

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采用资格预审的:

1.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

2.由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3.招标人委托工程招标公证的,公证机构应签署资格预审结果意见。

4.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采用资格后审的,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十六)招标文件应当载明信用条款(如有)、技术条款、商务条款以及对信用(如有)、技术和商务进行评价的标准和方法。

应当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综合评分法、总造价让利法、最低投标价法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十七)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的,应当分别对信用标(如有)、技术标部分和商务标部分进行评审。评标标准和方法另行制订。

(十八)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限额以上的工程,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招标人应当依据省、市、县主管部门的计价规范、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九)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十)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二十一)招标人应当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价及单价或总价的最高限价,凡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一律作无效标。

最高限价由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具体工程建设项目内容、招标工期以及招标文件的计价原则和要求,依据省主管部门的计价规范、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自行编制或委托有资格的中介机构编制,并经招标人、县行政监督部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审定。

(二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三、投标

(二十三)投标人是响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财务状况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二十四)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二十五)招标人应在磐安县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中受理潜在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并对其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拒绝其申请:

1.没有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要求提供齐全的材料的;

2.不符合本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资质等级要求的;

3.被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间的,或其主管部门对其处罚未到期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十六)实行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提交时间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资格预审文件。逾期提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预审结果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后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通知各投标申请人。

(二十七)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有疑问需要解答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二十八)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付,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也可实行年度保证金制。

(二十九)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招标人签收,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签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四、开标、评标、定标

(三十)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三十一)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开标时先对信用标(如有)、技术标和商务标同时拆封,如投标人少于7个时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标(如有)、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多于7个时,只对商务标得分排名前7名的投标人技术标、商务标和信用标(如有)进行评审;如该7名投标人在信用标(如有)、技术标和商务标有无效标情形的,由下一个投标人(按商务得分排名)替补,依次类推。

(三十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省专家库中抽取,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专家。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对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进行监督。

(三十三)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依照有关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于在评审过程中难以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问题,可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解决。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三十四)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十五)中标候选人的公示范围应当与招标公告的范围一致。

(三十六)公示期满后,未发现问题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三十七)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天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十八)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五、附则

(三十九)磐安县电子招投标的相关规定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行制定。

(四十)本细则自2020年7月10日起施行,以前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附件:磐安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附件

磐安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为,确保招标评标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磐安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政府资金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评标活动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以及上述工程的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三)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一般规定

(一) 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施工可以实行招标资格预审,其他的应实行招标资格后审。技术特别复杂或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项目类别附后。

(二)严禁肢解发包,招标人不得将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分成多次招标。

允许电梯、空调、医用设备、工业设备、大型配电设备等进行单独货物招标或采购,门、窗、卫生洁具、太阳能、热水器等其他货物应编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一起招标。

(三)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原则上不应设立暂估价项目。招标人确需设立暂估价项目的,暂估价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估算价的5%。

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货物、服务达到法定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四)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对地方性材料(砂、石、砖、混凝土等)推荐品牌、产地。招标人可对市场上价格差异大的主要材料、设备划分档次,但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同档次品牌不得少于三个。

投标人可以直接在投标文件中确定材料、设备的具体品牌;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按招标人列举品牌范围购买材料、设备,在施工期间再向招标人报备具体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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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人不得擅自对本办法及附件规定的评审内容、权重、评分范围、评分分值、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式等内容进行超范围调整。                                     

    三、评标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类型及其投资额度,评标办法可分别采用综合评分法、总造价让利法、最低投标价法。    

    (一)综合评分法    

    1.综合评分法(一)    

    适用于招标单项合同估(预)价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单项合同估(预)价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地整治和修复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单项合同估(预)价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其他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人少于7个时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标、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多于7个时,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无效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商务标得分排名前7名的投标人进行技术标、商务标和信用标的详细评审;如该7名投标人在技术标、商务标和信用标有无效标情形的,由下一个投标人(按商务得分排名)替补,依次类推。    

    (1)投标人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②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招标人存在关联关系;    

    ③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2)符合性审查    

    (3)商务标评审(80分)(所有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①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无效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当有效投标人超过7个时,计算评标基准价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报价列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由招标人在0%—2.99%范围内中随机抽取一个系数为A;    

    评标基准价=(1-A)×所有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商务标得分计算    

    计算偏差率: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    

    ②商务标得分计算:    

    偏差率为零的有效报价得80分;偏差率为负值的有效报价,每偏差百分之一扣2分,以此类推;偏差率为正值的有效报价,每偏差百分之一扣4分,以此类推;非整数部分采用直线插入法计算。    

    (4)信用标评审(5分)    

    ①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3分)    

    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的投标人信用等级A级及以上得3分;B级得2分;C级得1.5分;未取得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得1分。    

    ②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分(2分)    

    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的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分得2分;未取得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信用的项目负责人得1分。    

    评标时,投标人信用等级、类别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得分以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如投标截止日为6月X日采用5月X日信用评价结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http://www.jhjsj.gov.cn/)公布的信用评价和结合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③信用标得分=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分。    

    信用标评审结束后,进入“浙江省各行业诚信信息系统”查询,系统显示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工程属同一项目,且建造师执业资格能同时满足要求的除外),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不进入商务标评审。企业每年使用评价次数应根据各行政监督部门的规定。    

    (5)技术标评审(15分)    

    本办法技术标采用通过制评审,通过评审得15分。    

    评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投标人资格、投标文件格式、机械、施工方案(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措施,以及重要部位的施工方案及质量、安全、工期保证措施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等。    

    (6)投标人总得分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信用标得分    

    (7)投标人排名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排名。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候选人排名:    

    ①信用标得分高者;    

    ②投标报价低者;    

    若上述二项均相同,由招标人代表用随机方式确定。    

    (8)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的确定    

    根据投标人排名先后顺序,推荐排名第一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所报报价为项目中标价。    

    2.综合评分法(二)    

    适用于招标单项合同估(预)价在4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不含)以下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单项合同估(预)价在在400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不含)以下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土地整治和修复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招标单项合同估(预)价在4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不含)以下的其他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人少于7个时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多于7个时,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无效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商务标得分排名前7名的投标人进行技术标、商务标的详细评审;如该7名投标人在技术标、商务标有无效标情形的,由下一个投标人(按商务得分排名)替补,依次类推。    

    (1)投标人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②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关联关系;    

    ③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2)符合性审查    

    (3)商务标评审(80分)(所有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①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无效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当有效投标人超过7 个时,计算评标基准价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报价列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由招标人在0%—2.99%范围内中随机抽取一个系数为A;    

    评标基准价=(1—A)×所有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商务标得分计算    

    计算偏差率: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    

    ②商务标得分计算:    

    偏差率为零的有效报价得80分;偏差率为负值的有效报价,每偏差百分之一扣2分,以此类推;偏差率为正值的有效报价,每偏差百分之一扣4分,以此类推;非整数部分采用直线插入法计算。    

    (4)技术标评审(20分)    

    本办法技术标采用通过制评审,通过评审得20分。    

    评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投标人资格、投标文件格式、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机械设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等的承诺。    

    (5)投标人总得分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6)投标人排名    

    ①按照投标人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排名并编号;    

    ②若有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则报价低者排前;    

    ③若有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总得分、报价均相同的,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名的先后。    

    (7)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的确定    

    根据投标人排名先后顺序,推荐排名第一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所报报价为项目中标价。    

    (二) 总造价让利法    

    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必须招标限额的工程建设项目》限额以下的工程采用总造价让利法进行评标。    

    2.采用总造价让利法评标的,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技术标,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工期、质量作出承诺,没有承诺或承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废标。    

    3.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内明确让利系数范围,不得在开标前临时确定。    

    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让利系数范围:5~10%;    

    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让利系数范围:5~13%;    

    水利工程让利系数范围:8~15%;    

    土地整治、修复工程让利系数范围:8~13%。    

    4.商务标评审100分(所有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评标基准让利系数的确定    

    ①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一名投标人代表;    

    ②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个让利系数A,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个让利系数B;    

    评标基准让利系数=(A+B)/2。    

    (2)投标人商务标得分计算    

    计算让利系数偏差率:    

    让利系数偏差率=投标人所报让利系数-基准让利系数;    

    偏差率为零的有效报价得100分;偏差率为负值的有效报价,每偏差1个百分点扣4分,以此类推;偏差率为正值的有效报价,每偏差1个百分点扣2分,以此类推(注:不足1个百分点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    

    (3)投标人总得分    

    商务标得分=投标人总得分    

    (4)投标人排名    

    ①按照投标人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排名并编号;    

    ②若有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则让利系数高者排前;    

    ③ 若有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总得分让利系数均相同的,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名的先后。    

    (5)资格后审    

    (三)最低投标价法    

    大型土石方工程可以采用最低投标价法。其他的专业工程项目,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些情况较为特殊的工程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招标人提出经有关部门认可,可采用其他评标办法,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本办法自2020年7月10日起施行,以前规定与本方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    

    项目类别    

     

    一、房建项目    

    1.以国际性活动为主的大型公共建筑。    

    2.有全国性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共建筑。    

    3.高大空间有声、光、热、振动、视线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    

    4.高度100米发上的建筑(含100米)。    

    5.单体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发上或招标控制价2亿以上的公共建筑。    

    6.地下室二层(含)以上,且地下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建筑。    

    二、市政项目    

    1.城市地铁、轻轨工程。    

    2.大及特大桥工程(多孔跨径总长≥100m,单孔跨径≥40m)。    

    3.长及特长隧道工程(长度>1000m)。    

    4.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    

    5.大型复杂给排水管线、非开挖施工管道,综合管廊,大型泵站、水闸等构筑物,大型净水厂,大型污水处理厂工程;    

    6.大型垃圾系统工程及综合处理与利用、焚烧工程。    

    7.涉铁路、公路的穿越工程(桥涵、隧道)。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磐安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