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002606348R/2020-5293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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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文机关: | 尚湖镇 | 成文日期: | 2020-06-28 14:47:20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尚湖镇关于下发美丽城镇扶持政策的通知
镇属各单位、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巩固小城镇综合整治工作成效,加快推进尚湖美丽城镇建设,凝聚创建工作合力,实现争创美丽城镇建设省级样板总目标。按照因需施策的原则,坚持成果导向和目标导向,特制定美丽城镇建设扶持政策。
一、完善镇域医疗体系,推动小诊所规范化建设。实行小诊所和镇卫生院合作机制。一是卫生院定期对各诊所开展医疗规范化检查,确保小诊所就诊安全规范。二是规范小诊所医疗档案管理,镇卫生院专家定期对小诊所进行用药指导和检查。
二、美丽庭院建设扶持政策。对镇域内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并通过县级精品庭院验收的农户,按照每个5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
三、十美村创建奖励政策。通过县级十美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验收的,每村奖励5万元。
四、优秀教师、医护人员奖励机制。对首次获得县教坛新秀的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获评骨干教师的,一次性奖励500元。获得主治医师职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
五、最美商铺奖励机制。每年由美丽城镇办公室牵头开展一次最美商铺评选活动,评选出集镇最美商铺十家,按照每家商铺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十佳厂长(经理人),十佳环卫工人奖励机制。每年开展一次十佳厂长(经理人)、十佳环卫工人评选,给予十佳厂长一次性奖励1000元,十佳环卫工人一次性奖励500元。
七、实行旅游产业帮扶政策。支持旅游产业发展,按照当年度项目投资额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获评3A级旅游景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评4A级旅游景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八、农家乐、精品民宿帮扶政策。在镇域范围内新发展农家乐、精品民宿的业主,按照县级奖补政策给予1:1配套奖励。
尚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