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管理县委、县政府委托的国有资产,制订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对全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巡检;负责统一调配县级机关办公用房,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县级机关办公用房配置保障规划;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修缮项目的立项、招标、监理、预决算审核工作;负责县委办、人大办、县府办、政协办及本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核、报批、购置、登记建档、调拨、维护、处置、报废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监管由中心实施的基建项目;负责中心管理区域所属房产管理、设备维保;负责会议中心的会议保障工作;负责干部周转房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县领导的生活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