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县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县级主管部门开展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承担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