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意见
各企业:
为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战和阻击战的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实现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加快推进已开工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强化服务
1.深入开展“企业三服务”活动,建立服务企业专班和驻企指导员制度,开展“一对一”常态化联系,“点对点”专业化辅导,全力以赴助力企业开复工,加快推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努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两手抓,坚持“打两战、战必胜”。
2.当好辅导员,上门指导企业开复工和返磐人员的联络、对接、接送等工作,对符合开复工条件的企业,由各企业向驻企指导员提出申请,本中心收到申请后即报即核,两天内完成开复工审批。
3.当好代办员,对企业复工过程中遇到的复工申请、员工通行证、车辆运输证、新增员工审批等,由本中心全程代办。
二、强化管理
4.对企业新招聘的本地员工实行即报即核,切实加快员工入职进度,确保员工尽快到生产岗位,并为新入职员工代办通行证;同时,中心将加大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帮助企业到省外接送企业未回磐员工。
5.鼓励企业加快开复工进度,对企业高管或核心岗位人员回磐提前做开工准备的,中心第一时间报“三返”组审批;鼓励市内企业老员工及时返磐,对市外企业老员工,鼓励自驾回磐,对低风险区域,根据防疫要求回磐后可视情直接上岗。
6.鼓励企业组团或单独到省内外疫情低风险地区包车接回企业老员工,报经中心同意的,到省外相关县(市)两点一线集中接回员工的,包车费用凭企业的包车发票和员工名单,由中心审核后予以补助,补助比例为中心和企业按2:1的比例分担;到义乌火车站统一接回的,包车的费用由中心审核后报县财政全额支付;对集中包车回磐的低风险区域员工,可以不予隔离。
7.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厂区宿舍、职工公寓,对按要求需要隔离的员工进行隔离观察,企业为第一责任主体,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的,给予每人300元的补助(重点疫区的来磐人员一律到新城区指定的隔离点集中隔离)。
8.对于按要求需集中隔离的对象,设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按要求配备专班,免费为企业返磐员工提供定点隔离,免费为隔离员工供应餐食,尽量为隔离员工提供优质服务和生活上的帮助。
四、强化扶持
9.出台《扶持企业发展助力企业加快生产的招工奖励政策》,落实专项补助经费,千方百计鼓励本地员工就地就业,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确保企业能及早开工、尽快达产。
10.企业为扩大防疫应急物资生产进行的技改投资,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内的按60%给予补助,超出500万元以上部分按50%给予补助。
11.鼓励企业用好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中心要帮助企业做好相关对接和申报工作,具体贴息标准执行县里统一政策。
12.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中心要帮助企业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的指导工作,做好与金融部门的对接和联系工作,努力做到企业政策应享尽享。
六、其他
13.中心要想方设法为企业筹备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防疫物资,免费发放给有需求的企业,各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向中心提出申请,经同意后通知领取。
14.开展企业员工疫情防护知识培训,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努力营造安全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本意见由新城开发建设中心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磐安新城开发建设中心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