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长外出时主持本局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平安综治、信访维稳、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管理和党建、财务统计、人事、宣传、行政执法(大综合一体化)、物资采购、档案、保密、政务公开、节能降耗、社区共建、联系乡镇、工青妇、退干工作。分管办公室(法制科)、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婚姻登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