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MB1144399L/2020-4059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0-11-19 |
第一条
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磐安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为县交通运输局下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第三条
磐安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公路与运输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路与运输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负责全县公路工作及公路养护管理。
(二)承担全县公路、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及战备的行政辅助工作。
(三)制定公路养护规划和年度大中修等项目计划,编制审查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预算,并负责养护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四)负责养护工程项目质量、进度的监督和管理。检查养护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及项目中期支付和竣工决算。
(五)编制小修保养的月度作业和经费计划,负责对全县公路路况的检查评定工作,承担标志标线维护管理、指路体系完善和路域环境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六)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指导和考核。
(七)承担公路、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服务质量监测、评估工作。按要求承担道路运输市场运行监测的行政辅助工作。
(八)承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客货运站场、汽车租赁行业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行业转型升级、城乡客运一体化、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及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统筹发展的推进工作。
(九)承担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指导工作。
(十)承担公路、道路运输生态环保、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以及智慧公路和智慧运输体系建设的行政辅助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磐安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报告。承担文秘、重要会务、信息宣传、信访、档案、政务公开、人事、工会和后勤等工作。
(二)财务科。负责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工作,编制审核上级有关财务报表,综合分析;负责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的编报、整理;负责固定资产的统计、整理、编报;负责项目竣工决算编报审计和核算;负责单位职工劳
动工资调整。
(三)专养科。负责干线公路(桥隧除外)大中修项目实施和招投标、养护工程管理、小修保养等工作;组织公路水毁修复;负责美丽公路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干线公路路况检测评定组织工作。
(四)农养科。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和生命防护工程的实施、招投标、养护工程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和考核;参与农村公路新建、改建方案的审核与竣工验收工作。
(五)工程(桥隧)科。负责全县桥梁隧道和公路服务站建设、招投标、审核竣工验收等工作。制定全县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工作目标和大中修计划;指导和检查全县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工作。
(六)应急安全科。承担公路、道路运输领域应急体系建设及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交通战备行政辅助工作。负责智慧交通指挥中心值守、公路通阻巡查、应急抢险、路况信息收集和恶劣天气路况信息数据报送。做好全县干线公路应急抢险和保障工作;具体负责公路应急抢险物资储备、机械调配和使用;负责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干线公路、桥梁、隧道严重损毁的应急抢险和通行保障;负责干线公路坑洞修补、安保工程维修、标志标线维护、指路体系完善等工作;负责公路突发事件的具体应急处置工作。下设三个分队,分别是玉山抢险队、大盘抢险队和安文抢险队。
(七)运输科。承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客货运站场、汽车租赁行业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做好对道路运输和相关业务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公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和综治维稳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调查、处置重特大安全事故。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道路运输、站场枢纽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协助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站场枢纽计划等编制工作。承担节能减排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行业转型升级、城乡客运一体化、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及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统筹发展的推进工作。
(八)维驾科。承担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测、评估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从业人员信用管理、职业能力建设及相关从业资格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道路运输生态环保、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以及智慧运输体系建设的行政辅助工作。
办事服务:详见上述主要职责。
收费标准:公路路产赔(补)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