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002606305C/2020-5299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文件字号: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新渥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0-11-10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新渥街道2021年度城乡居民“两费一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新渥街道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病保险选缴保费(以下简称“两费一险”)征缴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关于印发<金华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税发〔2020〕79号)文件精神,结合新渥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平稳有序做好2021年度新渥街道城乡居民“两费一险”征缴工作,确保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户籍人口参保率达到99.91%以上、大病保险选缴率达到99.91%以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和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均达到100%。做好街道范围内养老扩面工作。
二、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城乡居民“两费一险”征缴工作在街道统一协调指导下开展。街道加强对征缴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将“两费一险”征缴工作纳入新一届村社班子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结合村(社区)新任领导班子“开门一件事”对征缴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征缴过程中的问题,定期通报征缴工作进度。
三、缴费对象及标准
(一)缴费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对象为:磐安县户籍城乡居民、在磐安县就读的全日制学生、领取磐安县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大病保险的缴费对象为磐安县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二)缴费标准
1.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1)二档缴纳标准:2021年个人年缴纳176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30元);
(2)三档缴费标准:2021年个人年缴费56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30元);
(3)学生可按城乡居民医保二档或三档参保缴费(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及补助3份大病选缴保费)。
2. 大病选缴保费每份100元,每人最多可选缴3份。
四、实施步骤
(一)业务培训
街道组织各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进行城乡居民“两费一险”集中征缴工作业务培训,明确政策标准。
(二)宣传发动
街道利用“新渥发布”微信公众号、征纳服务平台等载体,发动各村(社区)广泛关注电视、报纸等各类媒体关于“两费一险”征缴的宣传,并发放宣传折页等各类宣传资料,确保人人知晓。
(三)费款征缴
(1)明确时间节点:(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征缴工作:11月10日前完成缴费金额改档、新增人员参保及相关人员中断工作;11月底前完成主要费用征收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征收扫尾记账工作。(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11月15日前做好参保扩面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主要费用征收工作;12月底前完成征收扫尾工作。
(2)落实包干制度。明确街道联村班子为第一责任人,各驻村干部为具体督办人,各村(社区)新选书记为主要责任人,各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为具体经办人,上下协动,齐抓共管,确保“两费一险”征缴落到实处。
(3)定期通报跟进。集中征缴前期,按村(社区)每周通报征缴进度;集中征缴后期,每日通报缴费进度,并提供催缴名单,落实催缴任务。通报结果结合各村(社区)“开门一件事”推进情况,作为衡量新任办事干事创业能力的参考标准。具体任务指标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城乡居民“两费一险”集中征缴工作直接关乎社会稳定大局,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打破征缴工作是“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的事,他们会去通知农户”的固有认识,切实关心起来、参与进来,以提升缴费群众满意度为落脚点,做好服务、抓实抓细,确保高质量完成集中征缴各个时间节点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城乡居民“两费一险”集中征缴时间紧、任务重,各村(社区)要按照全县集中征缴相关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节点、明确工作任务、明确主体责任,科学分配任务,积极稳妥推进新渥街道“两费一险”集中征缴工作。
(三)统一政策口径。城乡居民“两费一险”集中征缴工作高度敏感,社会各界十分关注,各村(社区)要统一政策口径,政策没吃透的,可以提高街道劳保专员联系电话以供咨询,不要随意作答群众疑问事项。同时,要切实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主动排查风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关于印发城乡居民两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相关应急预案的通知》(磐税发〔2018〕21号)文件要求,做好应急准备,确保集中征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磐安县人民政府新渥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