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根据年初全市法规工作会议精神及局(分公司)工作安排,今年以来磐安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法规工作,紧紧围绕工作中心,强化责任,认真履职,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履行法规工作职责,强化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发挥,突出法律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专卖执法行为,确保县局各项工作目标在法治框架内圆满实现。
一、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推进法律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按照年初法律宣传计划安排,在特殊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法律宣传。根据局(局公司)和地方政府相关法律宣传方案、通知要求,结合县局实际,扎实开展3.15普法宣传,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通过户外集中宣传、互联网媒介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专卖法律法规和传授真假烟识别技能,为卷烟经营和烟草专卖管理营造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
(二)严格法律监督,强化依法行政
对于专卖送审的案卷,一卷一登记,建立台账,对照标准严格审查案卷制作是否规范,对照法律条款,验证案卷中适用的条款是否准确,详细审查案件办理程序是否合法,处罚幅度是否适当,将发现问题纳入台账管理并及时进行反馈,督促专卖部门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全年共审查案卷63个。做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网上办理移动平台,实现从“最多跑一次”到足不出户轻松办证的全程服务。
(三)优化法律服务,防范法律风险
按照合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合同审核工作。对已审合同均出具了经济合同审核意见书,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提供法律依据,并监督修改完成,确保经济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合规性,维护企业利益。对已履行完毕的经济合同及时备案,留存相关底稿,制作合同管理档案。全年来共审核各部门送审合同21份,审核后均出具了审核意见书,合同审核率达到100%。同时,认真开展烟草法治建设评价,不断推进行业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水平。
(四)落实法律培训,提升队伍素养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深化巩固纪律作风教育成果。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建引领。二是加强考核问责,切实提高员工做事责任心。围绕全省分层对标、全市联考联评考核要求,通过考核问责不断提升相关人员责任心,不断提升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本领。三是加强内外培训,提高增强岗位专业技能水平。继续做好学法用法批注共享本的学习批注,以专卖内部案件制作评比活动为抓手,要求全体人员主动学习勤钻研,做到人人会办案、人人办好案,全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通过部门技术骨干内训、网络学院在线学习平台以及外邀行业师资库专家,开展互联网涉烟犯罪案件侦办技巧、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实务培训等内容6次,真假烟识别技巧培训12次。
(五)落实“七五”普法,工作扎实有力
按照行业和地方政府关于“七五”普法的相关工作安排,根据编制下的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及时调整了“七五”普法领导小组、法制领导小组和行政评议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七五”普法目标任务,健全了保障机制。
(六)规范工作开展,创新工作方式
一是梳理岗位职责和流程。按照要求,根据每个人的岗位分工,梳理本岗位所需要用的规章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制作成岗位职责和流程图,放置于桌面,便于规范日常工作;二是每月一学习。利用党小组会和部门例会,每月学习一个岗位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让本岗位人员领学,帮助熟悉本岗位的工作要求,达到规范工作的目的,也有助于形成部门间的工作监督和AB岗;三是学习巡视、审计反馈报告。认真学习巡视、审计反馈报告,让每个岗位人员都知道自己本岗位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帮助提升工作规范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
1、新兴普法媒介利用不足。法律宣传形式仍比较单一,方式依然比较传统,未能根据普法受众的实际需求,对相关普法宣传材料的形式和载体进行优化,对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工具利用不足,未能同步推进普法工作思路转变,导致普法形式和资源的拓展不到位。
2、法律培训的针对性不够。目前的法律培训仍停留在,安排什么就学什么的阶段,未能从员工的实际需求和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对法律培训计划进行系统谋划,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存在,普法的内容与员工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偏差。
3、法律监督力度有待提升。对专卖行政执法监督多以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不够严格和细致,对于专卖执法案卷审查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合同管理方面,有时审查不够细致,与合同承办人就合同事项缺乏详细沟通,相关材料收集归档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 稳步推进“七五”普法。按照行业和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要求,根据县局“七五”普法规划安排和部署,围绕普法工作目标,有序落实“七五”普法工作任务,做到“七五”普法开局有力、精准推进。
2、优化法规监督服务。严格落实案卷审查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对案卷存在的问题,及时与专卖部门进行沟通衔接,提升案卷制作质量和规范执法水平;加强与合同承办人员的协调沟通,确保合同签订、履行等过程合法有效,切实维护企业利益,有效防范合同环节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3、拓展法律宣传媒介。结合实际,在普法过程中,增加新兴互联网宣传媒介应用,创新内外部普法宣传形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睛指数,紧跟时代步伐,以内部员工和社会公众更易于接受的形式做好法律宣传,提高普法工作认识,深化普法效果。
磐安县烟草专卖局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