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县政府部门 >> 县公安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索引号: 113307270026060224/2021-5028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磐安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9-08-23

磐安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9-08-23 17:07    来源:地区管理员     浏览次数:
分享:

一、磐安县公安局概况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确保全县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圆满完成。
   2. 掌握、分析、研究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及全县社会治安的情况,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指挥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并直接参与全县反恐怖工作。
  3. 负责我县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查,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邪教组织、黑社会组织进行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4. 负责侦查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和缉毒、反走私工作;协助外地公安机关办案。
    5. 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协调和查处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指挥公安巡特警队伍参与处突防暴工作并开展警务技能训练和街面巡逻防控工作。
  6. 负责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工作;管理涉外宾馆,查处涉外案件。
  7. 主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8. 负责全县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和业务培训。领导公安消防队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它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9. 指导和依法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列管内部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 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及参与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参与网络监控、网络技术侦查和网络犯罪侦查工作。
  11. 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2. 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和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承办少教、妇教、强制戒毒等案件。

 13. 组织实施对来磐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保卫工作。
  14. 组织开展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信息通信勤务保障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组织指导;负责全县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
  15. 管理和落实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和基本建设等警务保障工作。
   16. 协助金华市武警支队和消防支队抓好驻磐武警、消防部队的建设。
  17. 负责管理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开展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党务工作建设;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表彰奖励、评优创模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贯彻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公安民警学历教育、在职训练、警察体育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外宣传和涉警舆论引导工作。
  18.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监督;负责组织、维护全局民警执法权益工作;查处队伍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开展公安内部审计工作。
   19. 加强组织、指导公安“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的职责。
  20.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信访工作,受理、督办、复查群众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问题。
  21. 负责对森林公安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工作。
  22. 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磐安县公安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二、磐安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磐安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磐安县公安局单位2018年度收入总计12470.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49.3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21.5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637.17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新增安文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费用265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149.3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2149.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413.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36万元),占97.4%;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85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63.85万元,占94.2%;项目支出687.03万元,占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149.3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786.91万元,增长45.3%。主要原因是:新增安文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34.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0.1%。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72.76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新增安文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84万元,占0.2%;国防(类)支出0万元,0%;公共安全(类)支出10534.92万元,93.8%;教育(类)支出12.5万元,0.1%;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0.71万元,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0%;金融(类)支出0万元,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0%;其他(类)支出0万元,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413.39万元,支出决算为1123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节余。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档案经费在2018年支付。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418.3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25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节余。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8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7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节余。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16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9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99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755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1.8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司法救助金未支付。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5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71.9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88.77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8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47.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79.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4868.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初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0%;其他(类)支出615.9,1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0万元,追加366万元,支出决算为6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主要原因无。其中:雪亮工程项目由全市统一开展资金为200万元。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70万元,追加36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3.8万元,支出决算为218.69万元,完成预算的89.7%,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3.58万元,占88.5%,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55.68万元,增长40.4%,增长主要原因新增4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11万元,占11.5%,与2017年度相比,增长16.85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2017年的11.5万元招待费在2018年支付。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磐安县公安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9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3.58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2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47.8万元,支出决算为2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5%。主要用于工作来往人员接待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838批次,累计4208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来往人员接待等支出;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来往人员接待等支出。接待0人次,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磐安县公安局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70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45.9%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磐安县公安局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磐安县公安局2017年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集成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磐安县公安局2017年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集成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0万元,执行数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18年打击处理数共417个,其中通过治安视频监控抓获的138个,占总打击处理数33%;二是2018年共破刑事案件551起,通过视频监控线索破获刑事案件166起,视频破案占比3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项目竣工资料上存在附件收集不全现象;二是项目竣工后,采购单位未能及时组织验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智能类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二是项目预算进一步细化,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投标文件、项目投资计划、项目合同 、变更签证、验收报告、工程结算报告等有关资料进行审核。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105.92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机房用电量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磐安县公安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5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其他用车主要是移动警务室。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5.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支出。

16.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18.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19.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金盾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公安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