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县委指示、决议;领导新城区的全面工作,保证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研究讨论、决定新城区经济建设、行政管理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组织实施新城区范围内地政规划、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新城区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一个。
二、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2,692.5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65.23万元,增长50.61%。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的增加及项目支出的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598.9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58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11.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677.71万元),占收入合计99.87%;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0.2万元,占收入合计0.1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96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82万元,占13.54%;项目支出6,882.34万元,占86.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553.7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82.37万元,增长53.6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的增加及项目支出的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4.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7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03.21万元,增长75.5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4.72,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2.98万元,占14.31%;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251.22万元,占6.7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62万元,占1.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398.21万元,占10.69%;城乡社区(类)支出1,291.52万元,占34.67%;农林水(类)支出78.61万元,占2.11%;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111.56万元,占29.8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4.66万元,支出决算为3,72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8.17%,主要原因是2018年体制未定,2018年预算只包括一般公用经费的预算。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01.4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3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增加。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51.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只做了一般公用经费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6.6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人员调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8.6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动。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98.2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仅包括一般公用经费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91.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仅包括一般公用经费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8.6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仅包括一般公用经费预算。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111.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仅包括一般公用经费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8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支出此项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7.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7.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80.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35.44,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3,748.52万元,占88.5%;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486.92万元,占11.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20万元,支出决算为4,23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8%,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的减少。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8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65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土地征用费的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82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09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土地开发费用的减少。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86.92万元,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此项预算支出。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97万元,支出决算为36.88万元,完成预算的92.26%,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57万元,占23.24%,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2.13万元,增长24.85%,主要原因是外出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31万元,占76.76%,与2017年度相比,基本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8.57万元,支出决算为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57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31.4万元,支出决算为2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5%。主要用于接待客商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83批次,累计2,967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客商。接待2,967人次,283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新城区管委会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40.9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3.05%。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土地开发项目中的翠一路三期市政配套工程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新城区翠一路三期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5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9万元,执行数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74.52%。磐安新城区翠一路三期配套工程”项目的实施,在改善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给居民和游客营造一个舒适、环保、快捷的城市道路的同时,也为加快新城区建设、提升新城区建设品位作出了一定贡献;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较明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1.项目实施进度迟缓,超期时间长。本项目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17年4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8月3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00天;实际的竣工验收日期为2018年8月6日,超过合同计划竣工日期一年,其中经监理、建设单位签证同意延期205天。
2.项目设计图纸不合理,造成工程项目返工,浪费工期和投资。根据《工期签证单》,因设计原因,造成道路面标高高于沿路住户室内地坪,导致已平整好的路基工程返工,延长工期52天。
3.项目验收欠严谨。
根据评价人员现场察看,尚有部分人行道工程未完成,但该工程已于2018年8月6日通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竣工验收。
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证项目设计的合理性,避免工期延误和资金浪费。项目设计单位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认真、详细做好项目设计工作,尽可能使设计图纸中的相关数据与实际一致,以确保工程安图施工的顺利进行;项目实施单位在确定项目设计单位时,尽可能考虑承担项目设计单位信誉及业绩,并在合同中约定,因设计原因造成重复投资或浪费的金额由承担项目设计单位负责一定的赔偿责任。
2.强化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是在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基础上进行的,本项目合同中约定的部分人行道工程未完成,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除非存在甩项工程等特殊情况,否则,不能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0.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28.26万元,增长827.5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包括体制结算。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城区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17.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8.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9.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前期土地开放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支出。
20.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