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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59361300/2021-436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9-08-21

磐安县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9-08-21 16:58    来源: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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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磐安县水务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河道管理条例》、《防汛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全县水利、水电、农村饮用水、渔业产业、水土保持、黄土丘陵开发利用和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制订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涉水项目行政许可,负责县级水利水电项目审批;负责县级山塘水库控制运行计划和病险山塘水库除险加固方案的审批;负责取水许可、采砂许可、水域养殖许可、渔业捕捞许可及水土保持方案、水产种苗生产的审批;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意见书、护堤护岸林木采伐意见书和涉河工程防洪规划的审查、审核;负责填埋河道河沟、池塘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的审批;负责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对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3.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渔业资源及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制订全县水资源、渔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重要建设项目涉及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实施取水许可证、采沙许可证、渔业捕捞许可证和水产养殖使用证制度;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负责指导全县水文工作。

4.负责县级水利、水电工程以及农村饮用水、排灌、渔业、水土保持等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审查工作;指导、监督水利、水电、农村饮用水、排灌、渔业、水土保持项目的建设、运行和安全管理;指导实施水利、水电、农村饮用水、排灌、渔业、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有关工作规程、规范;组织、指导、监督河道以及水库的综合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利设施、水文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保护。

5.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防汛防旱工作,负责县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防洪工作。

6. 指导、监督全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

7.制订全县水利、水电、农村饮用水、排灌、渔业行业经济调节措施;编制全县水利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水利、水电、农村饮用水、排灌、渔业、水土保持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水电、农村饮用水、排灌、渔业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管理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磐安县水务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磐安县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磐安县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磐安县水务局2018年度收、支总计为7233.8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250.41万元,增长142.47%。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上级补助资金列入本单位预算,增加了1030万元,政府性基金增加了850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了170.16万元,上年项目结转22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033.8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03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83.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05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03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84万元,占17.96%;项目支出4128.73万元,占82.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磐安县水务局2018年度收、支总计为7233.8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250.41万元,增长142.47%。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上级补助资金列入本单位预算,增加了1030万元,政府性基金增加了850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了170.16万元,上年项目结转22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磐安县水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3.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4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00.41万元,增长114.9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及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3.84,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1万元,占0.32%;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85万元,占5.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20万元,占1.19%;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1566.68万元,占93.0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磐安县水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3.84万元,支出决算为168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51%,主要原因是省级项目经费及人员经费追加。其中: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36.6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0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追加。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5.61万元,2018年决算为6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6.24万元,2018年决算为2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磐安县水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3.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6.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金、年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2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8.73,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3348.73万元,占1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50万元,支出决算为334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有项目资金结转,本年项目完成后支付。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05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34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有项目资金结转,本年项目完成后支付。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7.82万元,完成预算的31.2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接待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已无公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2万元,占100%,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67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接待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公务出国安排。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已无公车。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已无公车。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8%,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等有关部门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降低接待标准。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42批次,累计1081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8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等有关部门支出。接待1081人次,142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磐安县水务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20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79.49%。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磐安县水务局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磐安县始丰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及磐安县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磐安县始丰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50元,执行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河道综合治理1.9km,完成堤防1.7km,堰坝5条等工程内容,完成1标段形象进度8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工程规模较大,涉及的土地征用等政策处理面大量广,部分地块处理不及时,影响工程的进度。同时,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农户土地要求带征情形也存在,导致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增加;二是乡镇缺乏质量检测设备,对砼及砌体工程成品的日常检测不及时。三是自筹资金收缴难。虽已尽力配套财政资金,但由于乡镇、村自筹比例仍较大,自筹资金总量大,自筹资金筹措难。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配合乡镇村做好政策处理及自筹资金的收缴工作,同时紧盯目标任务,倒排工期,尽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磐安县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0万元,执行数为2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金牛电站、下坑电站、高二电站3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设计因前期测量工作不到位,存在重大设计变更,影响项目工程进度。二是金牛、高二电站厂区周边绿化较少,外观形象不理想。三是生态放水管已安装,未安装监控、监测装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吸取经验,在下次类似工程中严格要求项目前期设计,避免重大变更;二是督促项目单位对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中描述的问题做好整改,做好工程审计,今早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3.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磐安县水务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9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83万元,增长15.2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伙食补助费21.8万元安排在人员经费中,决算时伙食补助费做在了公用经费中。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磐安县水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磐安县水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农林水支出(类):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方面的支出。

14. 水利(款):指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5. 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水利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防汛(项):指用于防汛业务的支出。

17.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附件:磐安县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磐安县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