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县政府部门 >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磐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8-21 08:58 来源: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分享:

        根据《磐安县全域化推进垃圾分类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精神,为做好局属范围内的垃圾分类工作,切实解决目前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局所有干部职工能自觉按生活垃圾“两定四分”分类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到位,确保分类合格率达85%以上。“两定”为定点、定时投放,“四分”为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进行源头分类。

(一)两定”要求:

县机关大院:总投放点设置在县机关大院洗车场处,定时投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8时至9时,17时至18时。

县机关食堂:总投放点设置在县机关食堂围墙外,定时投放时间按社区通知执行。

周转房、车队办公区、三贝办公区:投放到附近小区的垃圾点内,定时投放时间按社区通知执行。

(二)“ 四分”要求具体分类标准详见附件生活分类分类目录。

二、各部门分类要求

(一)各办公室:配备一只两分类垃圾桶,分类收集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做好垃圾源头分类。餐厨(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不得投放到办公室的垃圾桶内,自行单独收集,于投放时间段内投放至垃圾总投放点。楼道、门口不再另行放置垃圾桶。

(二)会议室:县综合楼四楼大会议室外、县综合楼四楼视频会议室外、局会议室分别配备两分类垃圾桶,分类收集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做好垃圾源头分类。

(三)机关食堂:后厨区配备厨余垃圾桶、可回收物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就餐区配备厨余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包厢配备其他垃圾桶,楼道口配备可回收物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做好垃圾源头分类。有害垃圾单独收集,于投放时间段内投放至垃圾总投放点。

(四)周转房:每个房间配备一只两分类垃圾桶,分类收集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协助领导做好垃圾源头分类。其它垃圾桶视领导实际情况另行配备。

(五)物业保洁区域:在总投放点放置四分类垃圾箱,按可回收物、餐厨(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进行分类收集,在县综合楼四楼大会议室、县综合楼四楼视频会议室、县政府大楼一楼、县委大楼一楼、县机关大院大门边设置可回收物及其它垃圾两分类垃圾桶,在各卫生间设置其他垃圾收集桶,撤除其它公共区域的垃圾桶。物业公司保洁人员需对各自保洁区域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投放。

四、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

实行“三重”责任管理制度,第一责任人为垃圾桶使用人或根据工作分工具体负责的人员,第二负责人为分块包干督导人员,第三负责人为局垃圾分类总督导员。

(一)“第一责任人”

责任人:各位干部职工

工作要求:一是负责做好垃圾源头分类,对自己产生的垃圾或自己负责区域产生的垃圾按“两定四分”的要求严格执行到位。二是开展办公场所“洁美”行动,清除办公室内的杂物,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将垃圾堆放在楼梯口和乱丢乱放。提高垃圾桶的完好率和整洁度。三是培养良好习惯,遵守控烟要求,不乱丢烟蒂,不用矿泉水瓶、一次性杯装烟蒂,不乱丢茶渣、果壳(皮)。四是倡导厉行节约,节约用水用电,提倡文件电子传阅,鼓励废纸双面循环利用,避免使用一次性茶杯。五是鼓励集中就餐,防止厨余(可腐)垃圾在办公室内沉积。

(二)“第二责任人”

1.县机关大院洗车场总投放点。

①投放时间段负责人:金浩波

工作要求:负责督促物业公司落实一名垃圾分类指导员,于每个工作日的投放时间在总投放点开展垃圾分类指导和登记,并对分类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二次分类。

②非投放时间段负责人:吴坚

工作要求:负责督促保安做好非投放时间段的视频监控工作。对不按时投放、不分类投放的情况做好登记、截图、上报工作。

2.办公区

①左侧门楼办公区负责人:楼苏杭

②右侧门楼办公区负责人:张珊婷

③一、三车队办公区负责人:朱尚福

④二、四车队办公区负责人:陈国飞

工作要求:负责每天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各办公室人员按要求进行分类。

3.会议室

①局会议室负责人:方绿华

工作要求:负责督促参会人员按要求进行分类,对分类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二次分类,在投放时间段将垃圾投放到总分类点。

②综合楼会议室负责人:施月萍

工作要求:负责会议室服务人员垃圾分类指导监督,引导参会人员按要求进行分类,落实物业公司对分类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二次分类。

4.周转房

负责人:施月萍

工作要求:负责每天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服务人员对各房间产生的垃圾严格按“两定四分”的要求执行到位。

5.机关食堂

负责人:蔡香女

工作要求:负责每天进行检查,督促、指导食堂工作人员、就餐人员按要求进行分类,对分类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二次分类,在投放时间段将垃圾投放到总分类点。

6.县机关大院、三贝机关大院物业公司保洁的区域

负责人:金浩波

工作要求:负责督促物业公司保洁人员对负责的区域实行垃圾分类,对物业公司保洁情况开展检查、指导。

(三)“第三责任人”

负责人:张珊婷

工作要求:负责每周对机关大院各单位、局负责范围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每周对机关大院各单位垃圾分类督导员、局分块包干督导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每周对机关大院及本局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汇总并局分管科室领导、分管局领导;做好机关大院垃圾分类工作督导群的管理工作,并在工作群内对垃圾分类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反馈。

五、强化责任追究

(一)“第一责任人“责任追究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局干部职工岗位目标考核,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把垃圾分类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对待,对不按要求分类、不定时投放、不支持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不服从督导人员指导监督、与督导人员发生冲突的情况,每例每次在月度考核中扣10分。因个人原因,垃圾分类不到位情况,被县市垃圾分类办查到的,双倍扣分。

(二)“第二负责人”责任追究办法。分块包干督导人员要切实发挥工作主动性和能动性,对自己分块包干区域的垃圾分类要指导、督促到位。包干区域的垃圾分类工作不到位情况被局值周领导、局总督导员、县市垃圾分类办查到,将负连带责任,视情在月度考核中给予扣分。

(三)“第三负责人”责任追究办法。局总督导员要创新思路、想方设法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争取全局垃圾分类工作能在县考核中名列前茅。局垃圾分类工作不到位情况被县市垃圾分类办查到,将负连带责任,视情在月度考核中给予扣分。局垃圾分类工作在县考核中名列前茅并有加分,将在年底考核中给予加分。

附件:生活垃圾分类目录


 

附件

生活垃圾分类目录

序号

类别

常见生活垃圾实物列举

可回收物

1.废纸:报纸、传单、书刊杂志、复印纸等,纸板纸箱,饮料及牛奶等纸包装(利乐包盒);

2.废塑料:塑料袋、塑料瓶罐盒、塑料盆桶、泡沫塑料、塑料玩具及用品、橡胶及其制品;

3.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窗玻璃等;

4.废金属:易拉罐、罐头盒、奶粉桶、餐具炊具、剪刀、铁钉、衣架、金属办公用品等;

5.废织物:未受污染的衣物、床单、棉被、鞋、窗帘、毛绒玩具等;

6.废电器电子产品:电冰箱、空调、吸油烟机、洗衣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台式计算机、平板电脑)、电话单机等。

易腐垃圾(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

1.餐厨垃圾: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

2.厨余垃圾:(1)蔬菜瓜果:蔬菜、瓜果及其果肉、果皮、果壳等;(2)米面肉蛋类:米饭、面条、豆制品、鸡鸭鱼肉、动物内脏、水产及其加工品、肉蛋及其加工品等;(3)食品调料:各类饼干、糖果、巧克力、罐头等食品,糖、味精等调料;(4)茶叶盆栽:茶叶、中药、咖啡渣,残枝落叶,宠物饲料等。

有害垃圾

1.各类电池:含汞、镍氢、镍镉、铅等的充电电池纽扣电池;

2.废灯管灯泡:日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LED灯;

3.废涂料溶剂:油漆和溶剂、矿物油、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胶片、相纸、硒鼓墨盒等;

4.废家用医护用品:药品及其包装物、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

其他垃圾

1.受污染与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卫生纸、面巾纸、湿巾纸、其他受污染的纸类物质;

2.不宜再生利用的生活用品:经无汞处理的干性电池,受污染的一次性用具、保鲜袋(膜)、妇女卫生用品、海绵、尿不湿、受污染织物等其他难回收利用物品;

3. 其他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物品:灰土陶瓷:烟蒂、尘土、陶瓷等。

备注

1.公共环境的少量易腐垃圾归类到其他垃圾;

2.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将视废弃物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处理的可操作性而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