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人大〔2019〕25号
磐安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2018年县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9年7月25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磐安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过审查表决,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县财政决算,同意县财政局局长卢志峰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磐安县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磐安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7月26日
报:县委。
发:县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磐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印发
债务信息公开报表(1).xls
关于2018年磐安县财政决算的报告-公开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