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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59109857/2019-5034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体裁分类: 其他
文件字号: 磐政〔2019〕4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磐安县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6-04
统一编号: GPAD00-2019-0009 有效性: 失效

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磐安县“珍爱生命、远离车祸”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04 16:47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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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磐安县“珍爱生命、远离车祸”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磐安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4日

磐安县“珍爱生命、远离车祸”道路交通

安全大会战实施方案

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根据省、市“珍爱生命、远离车祸”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交通安全大会战,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着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建设“五个磐安”、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珍爱生命、远离车祸”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推动协同治理更加顺畅,隐患整改更加彻底,重点管控更加到位,基层管理更加完善,交通素质更加文明,确保事故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亡人事故总数同前三年平均数相比下降30%,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或影响恶劣的交通事故。

三、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24日前)

1.确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专项工作小组设置;

2.制定大会战实施方案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方案;

3.组织大会战启动仪式。

(二)集中会战阶段(2019年5月25日至2020年2月29日)

1.落实协同治理各项制度;

2.实施安全设施提升相关工程;

3.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

4.推进基层治理各项工作;

5.深化文明素质提升各项活动。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3月)

根据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协同治理大提升

1.落实“三级路长制”。国省道、县道由县领导担任路长,乡道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路长,村道由村主要干部担任路长。路长负责公路设施、养护、安全、交通秩序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2.落实亡人事故现场领导到场制。发生死亡1人或者有生命危险的伤人交通事故的,所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应当到场;发生死亡2人交通事故的,县政府分管领导应当到场;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县政府主要领导应当到场。到场领导在《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分析表》中签字确认,做好书面记录。

3.落实事故分析研判机制。县道安办抽调公安、交通、建设、行政执法等部门人员成立专班实行实体化运作,专班实行每周研判,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文广旅体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确定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县道安办实行每半月分析研判交通安全形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公安交警落实常态分析研判机制,每日、周、月、季、年开展事故分析研判,以防控事故为导向,及时科学安排勤务。

4.落实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依法对一次死亡1—2人交通事故开展调查,对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交通事故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对负有责任的有关部门与人员予以问责;对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乡镇(街道)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挂牌整治单位。

5.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制。县道安办每半月将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死亡事故及事故原因、存在隐患、整改要求等情况通报给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实行挂牌督办。

6.落实交通事故伤员抢救绿色通道机制。建立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颅脑、胸腹部损伤快速救治专家组,与全市快速救治专家库做好衔接,制定交通事故应急抢救预案,完善交通事故抢救绿色通道,切实降低因交通事故颅脑、胸腹部损伤致死率。

(二)安全设施大提升    

7.实施事故隐患整治行动。建立危险路段动态排查、通报整改、公布提示“三位一体”常态机制;确定东仙线、城区螺山路为重点整治道路,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提档升级建设;10月底完成8处市级挂牌督办的隐患点段治理,12月底前完成县级挂牌督办的隐患点段治理。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地毯式排查,列出隐患清单,安排资金进行治理,实现隐患闭环管理。

8.实施封口除患行动。开展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隐患治理,未经审批擅自开设的开口、路口封闭率达到100%;经批准开设的开口、路口安装“一牌一灯一带”(交通标志、信号灯或警示灯、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到位率达到100%,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    

9.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增设物理隔离防撞设施,按照应隔尽隔的原则,增设公路中央防撞护栏、机非隔离、护栏路侧防撞护栏、隧道入口护栏等设施,改善高落差和临水临涯路段安全防护防撞设施;加快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最后97公里建设;推进隧道亮化工程建设;开辟“校园最后500米”安全步行通道;完善小城镇道路标识标线和电子监控设备等设施。对未经审批,擅自拆除防撞护栏等设施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10.实施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完善城区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增加临时公共停车位,改造港湾式公交站台。

11.实施“五同时”规定。保证新建、改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按照国家标准与道路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三)重点车辆大整治

12.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新标准,禁止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二、三轮电动自行车,严格追究销售企业的违法责任;严格执行电动车“三个一律”“六个不得”等管理措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不遵守规定的党员干部、工勤人员由县两办、县纪委予以通报;全县电动车登记率要达到95%以上、寄递物流从业人员佩戴头盔率达到100%,其他驾驶人佩戴头盔率城区达到95%以上、公路达到85%以上,违法载人率在10%以内。

13.开展工程车(散装水泥专用车)专项整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各重点工程指挥部的管理责任与工程项目部的主体责任,推广实施专用车辆互联网+安全共治管理模式,其中散装水泥专用车实现全覆盖,并向城市工程车、渣土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延伸,实行城区工程车限行审批制度;探索由县交投公司牵头成立工程运输公司,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组织工程车驾驶员到县安防体验馆进行警示教育,并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教育培训。

14.开展农村面包车、拖拉机专项整治。严查农村面包车、拖拉机违法行为,实施拖拉机限行措施;农村面包车报废率97%以上,检验率95%以上;完成淘汰变型拖拉机任务。

15.开展“两客一危”车辆专项整治。“两客一危”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入网率和在途运营上线率均达到100%;持续开展重点车辆源头隐患动态清零,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均达到100%;加大对旅游包车、旅游大巴车、旅游自驾车等车辆的管理力度,并建立长效机制。

16.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完善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每月开展3次以上集中统一行动;逐步推行非现场执法系统的运用;由县政府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称重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安装使用达到50%以上;建立超限超载车辆“黑名单”,严格落实源头管理“一超四罚”措施(对承运人、装载企业、货运企业、驾驶人的处罚);整治货车非法改装,整治率达到80%。

(四)基层治理大提升

17.推进乡镇“两站两员”建设。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网络,构建以社会综合治理“四个平台”为载体,落实经费、人员、制度、组织保障,实现乡镇(街道)交通管理站、管理员和农村交通劝导站、劝导员实体化运作,实行网格化管理。由县财政和乡镇(街道)各承担一半经费,确保在各条主干道公路沿线的重点路口路段进行常态化劝导。

18.推进交警综合指挥一体化平台建设。加快“雪亮工程”建设进度,在小城镇主干道、主要交叉路口、事故多发点段安装电子监控设施;推广电子劝导员、发光人行横道线应用,增加路口夜间照明设施;以市级指挥一体化平台建设为引领,实现交通运行状态实时判断、交通信息实时发布、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预警,提高道路管控和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形成“全县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的公安交通视频图像联网应用。

19.推进“无交通事故村”创建工作。制定“无交通事故村”创建标准,以交通环境复杂村为重点,动员组织基层力量,实施综合治理,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或明显下降。推行警保联动,引入保险公司、农村保险理赔员参与无交通事故村创建等交通安全防范工作,推动交通事故快速发现、处置和理赔。

(五)文明素质大提升

20.深化“礼让斑马线”活动。持续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我先行”活动,评选出第二届文明车、文明驾驶员,进行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制定“礼让”标准,严查严管机动车未按规定礼让行为,确保城区公交车、出租车礼让率达到100%,其他车辆达到95%以上,农村道路达到70%以上。    

21.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针对道路沿线的交通重点村居、重点行业,针对老年人、电动车驾驶人、快递外卖、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户外显示屏、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提升宣传教育效果。全县所有企事业单位的户外显示屏上加入交通安全宣传内容;农村文化礼堂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针对老年人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各学校组织好“六个一”学生及家长教育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每学期开展不少于3课时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运输企业,快递、外卖企业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针对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电影院每天播放不少于30秒的交通安全教育片;各乡镇(街道)、县机关各部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工勤人员开展“三个一”活动(签订一份承诺书、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参加一次文明劝导活动);驾校学员、记满12分人员学习期间鼓励参加志愿劝导活动。

22.深化交通违法曝光惩治机制。针对安全隐患多、交通违法突出的企业、车辆、路段等,定期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加强公开公示,通过舆论关注、信用惩戒等手段倒逼整改;进一步完善公务车辆和人员交通违法抄告制度。

23.深化道路运输企业管理工作。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农村客运班车电子化监控。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磐安县“珍爱生命、远离车祸”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场地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并从公安、交通、建设、行政执法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将大会战纳入“对标比拼勇赶超”范畴,要集中精力攻坚克难,努力将事故亡人数降到最低。各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项目经费投入,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和隐患治理、“两站两员”等经费列入财政保障。

(三)强化监督考核。大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督考办要强化大会战监督检查。县平安办、安委办要将考核情况纳入年度平安综治工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亡人事故高发或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事故的,由县领导对乡镇(街道)责任领导进行约谈;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本实施方案自2019年7月10日起施行。

附件:1.磐安县“珍爱生命、远离车祸”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2.2019年磐安县交通安全大会战项目责任清单

附件1    

磐安县“珍爱生命、远离车祸”道路交通

安全大会战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志强    

副组长:何  斌    

卢理强    

陈劲松    

成  员:杨云良(县委办)    

杨北京(县府办)    

杨兴福(县府办)    

孔云生(县委宣传部)    

朱银星(县委政法委)    

陈海标(县纪委监委)    

孔华锋(县发改局)    

葛立新(县经商局)    

陈林海(县教育局)    

张东方(县公安局)    

周良政(县司法局)    

卢志峰(县财政局)    

陈守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方妙劲(县建设局)    

郑坚良(县交通运输局)    

李威良(县农业农村局)    

陈  辉(县文广旅体局)    

张华星(县卫生健康局)    

张标量(县市场监管局)    

俞漫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厉志宏(县应急管理局)    

胡平良(县总工会)    

蔡  敏(县气象局)    

徐锡忠(金华高速交警三大队)    

盛剑文(县邮政局)    

傅圣阳(安文街道办事处)    

陈  耀(新渥街道办事处)    

张  波(冷水镇政府)    

施尚森(仁川镇政府)    

吕建军(尖山镇政府)    

徐红阳(尚湖镇政府)    

张月华(玉山镇政府)    

黄海叁(大盘镇政府)    

陈  刚(方前镇政府)    

陈  剑(双峰乡政府)    

周江潮(窈川乡政府)    

羊晓光(双溪乡政府)    

胡海波(九和乡政府)    

陈滨潮(盘峰乡党委)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再另外发文。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专项工作小组设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劲松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兴福、朱银星、孔云生、胡飞标、郑坚良、陈力跟、张丰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分设协同治理组、交通设施提升组、重点车辆整治组、文明素质提升组、基层治理组、督查考核组等6个专项工作组。具体如下:    

(一)协同治理组    

组长:杨兴福    

成员单位:县府办、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日常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以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名义召开的会议、办理的文件等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二)交通设施提升组    

组长:郑坚良、方妙劲    

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道路交通设施提升方案,统筹协调全县道路交通设施提升行动各项措施;督促指导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三)重点车辆整治组    

组长:陈力跟、张丰强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经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两客一危一重一小”等重点车辆专项整治方案,推动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的长效监管机制;指导落实重点车辆超限超载等联合执法行动;协调推进工程运输车辆本地化、企业化管理,全面督促落实源头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制定落实拖拉机限行措施,淘汰变型拖拉机推进计划,制定农村面包车专项整治方案,制定落实电动自行车“三个一律”严管措施。    

(四)基层治理组    

组长:朱银星    

成员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设局    

主要职责:推动“两站两员”建设,推进农村道路交通信息化建设,创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完善小城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城市智慧大脑,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开展“交通安全村”建设,推行警保联动。

(五)文明素质提升组    

组长:孔云生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教育局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社会面宣传方案,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开展“三进”交通安全宣传,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开展主题宣传,开展“礼让斑马线”等文明交通宣传倡导活动,制定落实“违法举报、曝光、抄告”三大机制,及时掌握舆情并做好引导工作。    

(六)督查考核组    

组长:胡飞标    

成员单位:县委办、县委政法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设局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并根据重点工作安排,定期组织开展督查考核工作。    

附件2    

2019年磐安县交通安全大会战项目责任清单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        

完成时间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成立大会战领导小组

成立磐安县“珍爱生命、远离车祸”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公安、交通、建设、行政执法等部门人员实体化运作,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5月底        

县委办

县府办

大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

落实三级

“路长制”

国省道、县道由县领导担任路长,乡道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路长,村道由村主要干部担任路长。各级路长对公路设施、养护、安全、交通秩序负组织管理和协调职责。

6月底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安局

各乡镇(街道)

3

落实亡人事故现场领导到场制

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者有生命危险的伤人事故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到现场;一次死亡2人事故县政府分管领导到现场;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县政府主要领导到现场;并做好领导到场书面记录,由到场领导在《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分析表》中签字确认。

5月底        

县公安局

县委政法委

县应急管理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建设局

各乡镇(街道)

4

落实道安办月度联席会议制度

大会战专班每周、道安办每半月召开分析研判联席会议,会商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跨部门、跨行业重点、难点问题。

5月底        

县公安局        

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

落实事故分析研判机制

公安交警部门建立每日、周、月、季度、年事故分析研判机制,以防控事故为导向,科学安排勤务。

5月底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6

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制

道安办每半月将本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存在隐患及整改要求等通报给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实行挂牌督办。

5月底        

县公安局        

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

落实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一次死亡1—2人交通事故开展调查,对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交通事故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对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予以问责。

6月底        

县应急管理局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建设局

8

落实乡镇事故防控主体责任

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将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挂牌整治单位。

6月底        

县委政法委

县公安局

9

落实交通事故伤员抢救绿色通道

建立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颅脑、胸腹部损伤快速救治专家组,与全市快速救治专家库做好衔接,制定道路交通事故抢救应急预案,完善交通事故抢救绿色通道,降低因交通事故颅脑、胸腹部损伤致死率。

6月底        

县卫生健康局

县公安局

10

实施事故隐患点段整治

10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的8处市级隐患点段治理,12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的县级隐患点段治理;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落实隐患滚动排查机制,开展地毯式排查,列出隐患清单,安排资金进行治理,实现隐患闭环管理。

12月底        

县交通运输局

县建设局

县公安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财政局

各乡镇(街道)

11

实施封口除患

行动

按照应封尽封,2019年未经审批擅自开设的路口、开口封闭率达到100%;经批准的路口、开口设置“一牌一灯一带”等设施整改率达到100%。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

11月底        

县交通运输局

县建设局

县公安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财政局

12

实施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完善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增加临时公共停车位,改造港湾式公交站台。

11月底        

县建设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安文街道

13

实施生命防护工程

确定东仙线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完成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提档升级;完成农村公路安防工程97公里;推进隧道内亮化工程建设;开辟“校园最后500米”安全步行通道;完善小城镇道路标识标线和电子监控设备等设施。        

11月底        

县交通运输局

县建设局        

县公安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财政局

14

实施“五同时”

规定

新建、改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落实“五同时”规定,通知公安交警部门参与验收审核,交通安全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投入使用。

6月底        

县交通运输局

县建设局

县公安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

加强电动车管理

严查违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二、三轮)。全县电动车登记率达到95%以上,寄递物流从业人员佩戴头盔率达到100%,其他驾驶人佩戴头盔率城区达到95%以上、公路达到85%以上。违法载人率在10%以内。县两办、县纪委对不遵守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工勤人员进行通报。        

5月底        

县公安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纪委

县文明办

县经商局

县委政法委

16

加强工程运输车、散装水泥车管理

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各重点工程指挥部的管理责任与工程项目部的主体责任,推广实施专用车辆互联网+安全共治管理模式,其中散装水泥专用车实现全覆盖,并向城市工程车、渣土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延伸,实行城区工程车限行审批制度;探索由县交投公司牵头成立工程运输公司,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6月底        

县建设局

县经商局

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公安局

17

加强农村面包车管理

农村面包车报废率97%以上,检验率95%以上。        

12月底        

县公安局

各乡镇(街道)        

18

加强拖拉机管理

实施拖拉机限行措施,2019年底前完成变型拖拉机淘汰任务。        

12月底        

县农业农村局

县公安局

19

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管理

“两客一危”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均达到100%,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均达到100%。加大旅游包车、旅游大巴车的管理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12月底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安局

县文广旅体局

县应急管理局        

20

加强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

制定“一校一策”交通安全管理方案,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

12月底        

县教育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安局        

21

加强外籍货车

管理

落实常驻本地的外籍重型货运车辆和驾驶员备案登记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大货车、工程车驾驶员集中教育培训。        

12月底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22

加强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执法

每月开展3次以上的集中统一行动。建立超限超载车辆“黑名单”,严格落实源头管理“一超四罚”措施。整治货车非法改装,整治率达到80%;实施治超非现场执法车辆年检提醒;逐步推行非现场执法系统的运用。        

12月底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安局

23

推进乡镇“两站两员”建设

构建以社会综合治理“四个平台”为载体,落实经费、人员、制度、组织保障,实现乡镇交通管理站、交通管理员和农村劝导站、劝导员实体化运作,实行网格化管理。推广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APP应人民用,与基层社会治理“四个平台”实现信息互通。由县财政和乡镇(街道)各承担一半经费,以确保各条主干道公路沿线重点的路口路段开展常态劝导。

9月底        

县委政法委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财政局

县小城镇整治办

各乡镇(街道)

24

推进小城镇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加快“雪亮工程”建设进度,在小城镇主干道、主要交叉路口、事故多发点段安装电子监控设施;推广电子劝导员、发光人行横道线应用,增加路口夜间照明设施。

12月底        

县委政法委

县公安局

县小城镇整治办        

县交通运输局

县建设局

县财政局

各乡镇(街道)        

25

推进交警综合指挥一体化平台建设        

以市级指挥一体化平台建设为统领,按要求推进。

12月底        

县公安局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26

推进“无交通事故村”创建工作

制定“无交通事故村”创建标准,已交通环境复杂村为重点,组织动员基层力量,推进创建活动。

12月底        

县公安局        

县委政法委
各乡镇(街道)        

27

推进警保联动工作

保险公司参与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公安交警和各保险公司联合组建巡逻队,农村保险理赔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违法劝导。

6月底        

县人保公司        

县公安局

各保险公司

28

深化“礼让斑马线”活动

加大“礼让斑马线”宣传力度,评选出第二届文明车、文明驾驶员,进行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实现城市道路公交车、出租车礼让率达到100%,其他车辆达到95%以上,县级城市道路80%以上,农村道路70%以上。        

12月底        

县公安局

县文明办

29

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针对道路沿线的村居、重点行业,针对老年人、电动车驾驶人、快递外卖、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农村文化礼堂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针对老年人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全县所有企事业单位的户外显示屏上加入交通安全宣传内容;中小学校组织好“六个一”学生及家长教育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每学期开展不少于3课时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运输企业、快递、外卖企业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针对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电影院每天播放不少于30秒的交通安全教育片。各乡镇(街道)、县机关各部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工勤人员开展“三个一”(签订一份承诺书、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参加一次文明劝导活动)活动;驾校学员、记满12分人员学习期间必须参加2小时以上的志愿劝导。

12月底        

县委宣传部

县公安局

县教育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文广旅体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各乡镇(街道)        

30

深化交通违法曝光惩治机制

建立严重交通违法曝光制度,对“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建立公务车辆和人员交通违法抄告制度。

6月底        

县公安局

县委宣传部

县纪委

县督考办

31

深化运输企业管理工作

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应用,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客运班车电子化监控。

12月底        

县交通运输局

相关企业

《磐安县“珍爱生命、远离车祸”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实施方案》.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