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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7277559109857/2019-5037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文件字号: | 磐政办〔2019〕26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05-30 |
统一编号: | GPAD01-2019-0005 | 有效性: | 失效 |
有效化解村级债务,合理控制债务规模,防范债务风险是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五个磐安”建设的迫切需要。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举债有度、风险可控、以有效化解旧债为重点,以控制新债为关键,以健全机制为保障,县、乡、村三级联动,合力抓好村级债务化解及新增债务管控,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以2018年底债务规模为基数,年均化解现有债务30%,重点抓好负债规模300万元以上村的债务化解,通过三年努力,全县债务规模得到合理控制。
三、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主体责任的原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是村级债务的直接责任主体,乡镇(街道)是村级债务的监管责任主体,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二是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按照“村债乡管,化解旧债,控制新债,建立机制,加强监管”的工作思路,各乡镇(街道)应根据各村负债的实际情况,区分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先短期后长期、先还本后付息,积极稳妥推进债务化解工作。
三是坚持长效管控的原则。既要注重对现有村级债务的化解,突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自身“造血”功能,又要做好对新增债务的管控,形成村级债务长效管控机制。
四、工作措施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在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通过有效措施,因村制宜化解村级债务。
(一)加大统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增强村级自身“造血”功能,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提升村级化债能力。一是盘活村级集体资产。通过盘活村级闲置的办公用房、综合楼、老厂房、山地林地、耕地园地、山塘水库等资产和资源,搞活存量资产市场化经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二是发展壮大异地物业。巩固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发展和实体化运作改革成果,运用好入股资金和省级扶持资金,完成新城区菜市场和新城区标准厂房等项目建设,不断壮大公司实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利用全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的机遇,全力抓好双坑村加油站、溪文物业楼等15个村级经营性项目的实施。三是深化“2+1”结对帮扶制度。深化部门、企业“2+1”结对帮扶行动,通过帮助建强村级领导班子、指导理清发展思路、给予资金扶持和落实帮扶项目等措施,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
(二)综合施策,多途径分类化解债务。一是清收村级集体债权。对现有村级集体债权,全面开展摸底调查,摸清底数,按照“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收回欠款;对于情况复杂的债权,要运用法律手段开展清收,通过清收债权化解部分债务。二是强化要素保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强化要素保障,确保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及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新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加大对重点村盘活集体土地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调整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农业农村局要及时做好新农村建设项目补助工作。三是降低融资成本。对于高息借款,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在降低利率水平的同时停止将利息转化为本金收取复利,实行本息分离;县级各金融机构要加大贷款扶持,做好村级个人借款的融资转换;农业农村局要整合政策资金,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贷款贴息扶持。四是加快项目政策兑现。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项目年度计划、实施进度及时完成建设;相关部门要按照项目实施规范操作程序,及时对完工项目组织验收和拨付资金;乡镇(街道)收到部门拨款后,应及时将款项拨付到村,不得移用、留用。同时乡镇(街道)组织实施的项目,应当由乡镇(街道)担任业主。五是建立“以奖代补”机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村级债务化解“以奖代补”资金500万元,专项用于公益性债务化解。具体奖补办法另行制定。
(三)完善制度,管控新增债务。一是加强监管控制新增负债。坚持“村债乡管”的原则,乡镇(街道)要承担起监管主体责任,严格控制新增公益性债务,村级债务规模要与项目安排、资金补助、用地指标等挂钩,有效控制村级组织盲目上项目。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预算开展项目实施,不得随意提高标准和超预算。二是建立举债建设审批制度。出台《磐安县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形成常态化管理。坚持“量力而行”原则,举债建设项目,要在经过村民(社员)代表“一事一议”决议的基础上,提出举债资金解决和化解途径,填写《磐安县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债资金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同意。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产生的新增不良债务,要按“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保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为组长的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考核激励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建立以乡镇长(街道主任)为组长的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本乡镇(街道)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各村债权、债务底数,列出清单,建立债权债务明细台账,因村制宜制订“一村一方案”化解计划。对债务超过300万元以上或无法化解将影响到村级组织运转的重点村,县里要成立专门的指导小组,乡镇(街道)要成立工作专班,建立部门联系债务重点村制度,开展重点跟踪指导化解。
(三)强化督查考核。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措施不力、村级债务化解年度任务未完成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年度考核实行倒扣分,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问责。各乡镇(街道)要将现有债务化解和新增债务管控工作纳入各村的年度考核内容,并与村主职干部报酬挂钩。
(四)规范“三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监管,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实施村级以下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双监管”,加强对农经队伍(农经员、专职代理会计、村报账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农经队伍业务素质,进一步推进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引导懂经营、善管理、发展集体经济意识强的能人进入村级班子,选优配强村级组织班子。加强对村级主要干部的教育管理,提高其政治素质、集体观念和经营管理水平。
附件:1.磐安县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磐安县机关部门结对联系负债300万元以上村社集
体经济组织安排表
3.磐安县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明细登记表
附件1
磐安县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志强
副组长:王 彧
陈亚琳
成 员:陈海标(县纪委、监委)
陈红方(县府办)
胡备军(县委组织部)
李威良(县农业农村局)
卢志峰(县财政局)
陈守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相高(县审计局)
陈 辉(县文广旅体局)
王洪忠(县人行)
傅圣阳(安文街道办事处)
陈 耀(新渥街道办事处)
张 波(冷水镇政府)
施尚森(仁川镇政府)
吕建军(尖山镇政府)
徐红阳(尚湖镇政府)
张月华(玉山镇政府)
陈 刚(方前镇政府)
黄海叁(大盘镇政府)
陈 剑(双峰乡政府)
羊晓光(双溪乡政府)
周江潮(窈川乡政府)
陈滨潮(盘峰乡党委)
胡海波(九和乡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李威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附件2
磐安县机关部门结对联系负债300万元以上
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新村名 | 联系部门 |
1 | 安文 | 羊山头村 | 县人行 |
2 | 台口村 | 县建设局 | |
3 | 南园社区联进村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4 | 双坑村 | 县信访局 | |
5 | 云山社区中田村 | 磐普产业园管委会 | |
6 | 上葛村 | 人寿公司 | |
7 | 石头村 | 县府办 | |
8 | 墨林村 | 县融媒体中心 | |
9 | 东川村 | 县城建集团 | |
10 | 新渥 | 麻车下村 | 县财政局 |
11 | 新渥村 | 县公资办 | |
12 | 药镇市场社区上加村 | 县委政法委 | |
13 | 迎宾社区上亨堂村 | 新城区管委会 | |
迎宾社区上产村 | |||
14 | 后力社区上横村 | 县发改局 | |
15 | 冷水 | 白岩村 | 县教育局 |
16 | 小章村 | 县税务局 | |
17 | 朱山村 | 县工商联 | |
18 | 仁川 | 胡庄村 | 县纪委监察委 |
19 | 天马村 | 县运管局 | |
序号 | 乡镇(街道) | 新村名 | 联系部门 |
20 | 盘峰 | 溪下路村 | 县总工会 |
21 | 高姥山村 | 县委宣传部 | |
22 | 榉溪村 | 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 | |
23 | 大盘镇 | 学田村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4 | 小盘村 | 大盘山管理局 | |
25 | 方前 | 农林村 | 县供电公司 |
26 | 施家庄村 | 县交通运输局 | |
27 | 双溪 | 金鹅 | 生态环境分局 |
28 | 樱花村 | 县邮政局 | |
29 | 东三村 | 县移动公司 | |
30 | 梓誉村 | 县人力社保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31 | 窈川 | 依山下村 | 县科技局 |
32 | 尚湖 | 袁村 | 县委组织部 |
33 | 玉山 | 玉峰村 | 县农业农村局 |
34 | 岭口村 | 县公安局 | |
35 | 尖山 | 乌石村 | 磐安工业园区管委会 |
36 | 湖上村 | 县文广旅体局 | |
37 | 里光洋村 | 县经商局 | |
38 | 五星社区塘头村 | 县红十字会 | |
39 | 雅庄村 | 县气象局 | |
40 | 自然村 | 县残联 | |
41 | 塘田 | 县农商银行 | |
42 | 横路村 | 县旅发公司 |
附件3
磐安县 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明细登记表
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序号 | 债权人名称 | 用途或成因 | 金额(元) | 产生时间 | 月利率‰ | 到期时间 | 债务类型 | 化解措施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合计 |
备注:债务类型分经营性负债和公益性负债;公益性负债分村级组织运转负债、公共基础设施负债(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农村电力设施、教育文化卫生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负债(含农村绿化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收集治理、文化礼堂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