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教育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磐安县昌文幼儿园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磐安县昌文幼儿园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调查,城区入园难问题非常突出,特别是海螺街以下区块无省级标准幼儿园。为满足城区民众对幼儿优质教育的渴望,更是迎合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根据城区规划,大田畈区块将有较大调整,未来将建成以高层住宅、多层住宅以及商业休闲建筑的都市门户区。项目建成能满足周边住宅小区居民子女就近入学的需求,弥补大田畈区块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现状,完善该区块教育布局。建设该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二、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43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40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停车位24个,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76个,建筑密度39%,容积率1.0,绿地率30%。项目建设内容:幼儿用房、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会议室、保健室、厨房、餐厅、门卫、设备用房、停车位等,以及室外活动场地、道路、围墙、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
三、 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磐安县安文街道荷塘社区大田畈区块。东至环城北路,南至振兴街,西至昌文路。
四、 项目法人和建设工期
项目法人为磐安县教育局,建设工期为2年。
五、 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投资估算为3460万元,建设资金由财政解决。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请据此批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