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59109857/2019-3051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9-04-25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编纂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拟定本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并组织实施。
(二)收集、整理、积累地方志文献和资料,做好《磐 安县志》续修前期准备工作。
(三)负责《磐安年鉴》编撰、业务工作,审核《磐安 年鉴》稿件并报县政府批准出版。
(四)指导各乡镇(街道)志(鉴)、县内各部门、行 业志(鉴)的出版工作。
(五)收集、保管、研究各类地方史、志的成果,向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提供地情资料和信息方面的服务。
(六)完成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