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指导水库、山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建设的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的实施。审核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开展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