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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3979807J/2021-4339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19-02-01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9-02-01 09:52    来源: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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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部门预算

 

一、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人才开发、人事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人才人事、劳动保障的统计工作。
  
2.综合管理全县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县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有效开发、合理配置。
 
  3.负责促进创业、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创业、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4.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5.负责全县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以及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各类职业培训机构、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制定县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计划管理政策,负责县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考核、培训、奖惩、公开招聘以及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全县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全县出国(境)培训工作;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全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承办县政府人事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务员绩效考核。
 
  11.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局部门预算包括: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本级预算(以下简称:局本级)、磐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预算(以下简称:社保中心)和磐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预算(以下简称:就业处)。

    二、人社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人社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人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3.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3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5万元,上年结转60.8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11.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00万元,其他支出532万元。2019年收支总预算42688.87万元。

1.局本级2019年收支总预算2124.64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3.79万元、上年结转60.8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9.12万元。

2.就业处2019年收支总预算674.95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9.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95万元。

3.社保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39889.28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9.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3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97.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00万元,其他支出532万元。

(二)关于人社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9年收入预算42688.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3.02万元,占7.1%;政府性基金收入39300万元,占92.1%;上级补助收入295万元,占0.7%;上年结转60.85万元,占0.1%。

1.局本级2019年收入预算2124.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3.79万元,占97.1%;上年结转60.85万元,占2.9%。

2.就业处2019年收入预算67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9.95万元,占56.3%;上级补助收入295万元,占43.7%。

3.社保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39889.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9.28万元,占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300万元,占98.5%。
  (三)关于人社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9年支出预算42688.87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11.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00万元、其他支出532万元。

(1)局本级2019年支出预算2124.6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9.12万元。

(2)就业处2019年支出预算674.9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95万元。

(3)社保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39889.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97.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32万元、其他支出532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06.1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0.85万元,项目支出42251.85万元。

(1)局本级2019年支出预算2124.6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753.8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3.9万元,项目支出1296.85万元。

(2)就业处2019年支出预算674.9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69.2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7万元,项目支出492万元。

(3)社保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39889.2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83.0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3.25万元,项目支出39363万元

(四)关于人社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人社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333.0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3.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93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5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00万元、其他支出532万元。

1.局本级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63.7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3.7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8.27万元。

2.就业处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9.9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9.9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95万元。

3.社保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889.2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9.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93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97.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00万元、其他支出532万元。

(五)关于人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1)局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63.79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194.96万元,主要是财政预留项目(人才经费、军转企干部经费、优秀公务员疗休养经费)改为年初预算指标,人员经费增加。

(2)就业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9.9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0.9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3)社保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9.2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213.66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由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转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85.52万元,占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47.5万元,占90.6%。

(1)局本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85.52万元,占1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78.27万元,占86.2%。

(2)就业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79.95万元,占100%。

(3)社保中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89.28万元,占100%。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局本级:

2011001事务285.5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经费支出。

2080101事务599.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080199事务1094万元,主要用于人才经费、军转企干部经费、优秀公务员疗休养经费支出。

2080505事务60.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事务2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就业处;

2080106事务362.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

2080505事务12.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事务5.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社保中心:

2080109事务535.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支出。

2080505事务38.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事务1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六)关于人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37.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6.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30.85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局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7.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3.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73.9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就业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2.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9.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3.7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社保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6.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3.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3.25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人社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9300万元,与上年的执行数39297万元基本持平。

2.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08万元,占70.5%;卫生健康支出8860万元,占22.5%;其他支出2732万元,占7.0%。

    3.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7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事务638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6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01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事务1944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6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事务188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4)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5)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867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6)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200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7)229其他支出(类)04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01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53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事业单位改制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的支出。

(八)关于人社局201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人力社保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3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万元,下降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公务支出,减少费用。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办、台办等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没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

2. 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4.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5.4%。主要用于因本单位开展公务活动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及在执行其他公务活动时所必须支付的招待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公务活动,减少招待费用。

(1)局本级:公务接待费1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4%,主要用于周边县市工作交流等公务活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公务活动,减少招待费用。

(2)就业处:公务接待费2.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下降了6.5%。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领导指导工作、周边县市工作交流、向上争取资金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公务活动,减少招待费用。

(3)社保中心:公务接待费预算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1%,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社保部门到我县视察、检查、指导、调研工作的领导,兄弟县、市社保部门到我县考察交流工作的领导以及其他需要接待的公务活动人员。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公务活动,减少招待费用。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没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没有公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019人社局本级、社保中心、就业处2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0.85万元。其中局本级73.9万元、社保中心43.25万元、就业处13.7万元。

2. 政府采购情况。

2019人社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2.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万元。

(1)局本级:24.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66万元。

(2)就业处: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5万元。

(3)社保中心: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万元

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人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人社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96万元。

(1)局本级2019年专项公用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36万元。

(2)就业处2019年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7万元。

(3)社保中心2019年专项公用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万元。

5.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0万元扶贫资金。

三、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201(类)10(款)01(项):201是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10是指人力资源事务,2011001是指行政运行。

11.208(类)01(款)01(项):208是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1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01是指行政运行。

12.208(类)01(款)06(项):2080106是指就业管理事务。

13.208(类)01(款)09(项):2080109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4.208(类)01(款)99(项):2080199是指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5.208(类)05(款)05(项):20805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5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208(类)05(款)06(项):2080506是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7.208(类)05(款)07(项):2080507是指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18.208(类)26(款)01(项):20826是指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601是指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19.208(类)26(款)02(项):2082602是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20.210(类)11(款)99(项):210是指卫生健康支出,21011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是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210(类)12(款)02(项):21012是指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202是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22.212(类)08(款)01(项):21208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01是指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23.229(类)04(款)01(项):229是指其他支出,22904是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290401是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9人社局预算公开指导手册-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