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向社会公开《磐安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系综合磐安县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磐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http://www.panan.gov.cn/)。
一、概述
2018年,我县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对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磐安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我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建立健全我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事项目录。
(二)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编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参考文本》供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参考。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畅通受理渠道,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通过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推进各乡镇部门依法行政,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同时,加强与法制办、法律顾问等法律专业人士的沟通,尽可能降低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率。
(三)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形成全覆盖、多角度、能量化、可追溯的考核体系,修订出台《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细则》,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分值为60分,占总分1000分的6%,高于上级政府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分值不得低于总分4%”的规定。同时,实施“一季度一督查一通报一分析”制,对50个县政府部门、14个乡镇(街道)、22个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对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发布情况予以统计,未按要求发布信息的,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县各乡镇(街道)、部门主动公开信息数11234条,其中通过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691条,磐安发布编发微信1228条、微博315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根据《条例》《暂行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释疑解惑原则,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磐安发布微信、微博等平台,对社会关切的问题认真做好解读、回应工作,及时澄清误解和疑虑,改进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30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6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27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收到信息公开申请84件,其中信函申请69件,网络申请7件,当面申请8件,均在法定时限给予答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件其他情形。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4件,其中2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其他情形。有效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提供政府信息而向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成本费用和其他费用的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乡镇(街道)和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对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思想观念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公开要求。
(二)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薄弱,以兼职为主且人员变动较大,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较为薄弱,未能很好掌握公开工作的处理流程和工作规范。
2019年,我县将按照找准问题、补齐短板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力争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方面取得新进展。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九、附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23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69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2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6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7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8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8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7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69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8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8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8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43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34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3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6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6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4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6 |
磐安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