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14号),各县市要做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县级统管工作。在《县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纪要》中提出,要坚持“资金统筹、工程统建、运维统管”,加强县级工作统筹,组织专业化公司或国资公司统一实施农村饮用水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和专业化管理水平,让老百姓喝上好水。受县政府委托,由我局牵头并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政策初稿,2019年4月15日王县长带队调研农村饮用水“统建统管”机制和台地供水水厂方案,明确了统建统管的意见;5月7日县农业农村局内部组织人员多次讨论完善后,完成《磐安县农村饮用水统建统管实施办法》讨论稿;5月13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发改、县财政、县建设、县公共资源办、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等单位进行《磐安县农村饮用水统建统管实施办法》进行初稿完善;局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5月23日亚琳副县长牵头召集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共资源办、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讨论修改,在办法起草过程中,参考了周边武义、兰溪等县市统管政策文件,并对照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有关要求,到2019年6月底完成了《磐安县农村饮用水统建统管实施办法》,这政策的出台,为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管理及运维新机制,构建城乡供水新格局,补齐“振兴乡村”供水短板提供了有效的政策支撑。
根据磐安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对《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农村饮用水统建统管实施办法的通知》(磐政办〔2019〕42号,以下简称通知)进行了实施效果评估。
一、评估目的
通过实施效果评估,对《通知》施行以来贯彻落实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影响因素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整理汇总和分析评估,客观真实反映政策落实情况,科学公正地提出评估意见建议,为我县农村饮用水统建统管工作提供依据和保证。
二、评估内容
(一)执行效果。《通知》实施以来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是否实现预期目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是否继续有效,或者需要修改或废止。
(二)合法性。《通知》是否与制定依据相一致,与县政府制发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冲突,各项制度是否协调、衔接。
(三)合理性。主要评估《通知》中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是否相当,公民权利与义务是否相对应,政策规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是否必要、可行。
(四)操作性。是否有效解决饮用水安全使用的具体问题;程序是否简便、易于操作;文件表述是否规范准确,有无歧义。
三、评估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一)成立评估小组。我局抽调水利建设科、法制科等相关科室,成立了评估工作小组。
(二)制定评估工作计划。我局安排专职人员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通知》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和改进的意见,进行分析和整理。
(三)按计划落实评估。评估工作小组通过实地走访、征求意见、专题座谈等方式,向社会就《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农村饮用水统建统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实施情况收集了相关信息。
四、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
《 磐安县农村饮用水统建统管实施办法》(磐政办〔2019〕42号)的出台,从工程统建、运维统管、资金统筹、政策保障等方面,有了统一规范的农村饮用水标准依据,加快推进了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行动计划。逐步形成了以乡镇水厂为中心,联片管理单村供水站的管理体系。按照“能延则延,能并则并”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了农村供水体系布局。
办法实施以来共涉及217个项目,城区管网延伸9个村,新建(改扩建)乡镇供水工程6个,集镇供水管网延伸70个村,新建15个联村供水站涉35个村,新建单村供水站113处。惠及全县13.6万人口,完成总投资3.36亿元。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五、存在问题
1、村网改造配套资金收缴困难。 统建统管办法规定:单(联)村供水站涉及村庄村网改造财政按每户400元标准补助,由村负责自筹配套资金每户950元,集镇水厂管网延伸涉及村庄,县财政按每户800元标准补助,由村负责自筹配套资金每户550元。集镇供水和单村供水补助标准有所相差,初衷是为了鼓励具备水厂延伸条件的村尽量接入水厂集中供水,现在集镇水厂供水范围和单(联)村供水站收益村的供水格局已基本成型。目前已实施村网改造105个村,其中单(联)村供水站涉及村网改造8个村,后续需村网改造的村主要集中在单(联)村供水站受益村,由于这些村庄资金来源有限,自筹资金配套困难,影响村内管网改造的积极性。
2、运维管护需加强。一是水费收缴未完全到位。农村供水水费收费系统未开发完成,实行市民卡委托代扣制还未开展,二是统管机制刚起步。我县统管体系刚建立,机制还不够健全。全县统管人员仅45人,现有统管人员专业素质水平不高,抢险抢修队伍未真正建立,离真正统管要求还有差距。
六、评估结论
从办法实施后的效果来看,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农村饮用水统建统管的积极性,逐步提高了农村饮用水的水质达标率,满足“城乡同质饮水”标准。营造了全民节水意识。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