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磐安县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及事项清单》的通知
磐教〔2019〕136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心成校、直属单位及局机关各科室:
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教育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浙教办函〔2019〕355号)及《金华市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金市教法〔2019〕7号),经研究,制定《磐安县教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及相关事项清单、工作流程图。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磐安县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
2.磐安县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清单
3.磐安县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表
4.磐安县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5.磐安县教育局法制审核机构人员组成名单
磐安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