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人大〔2019〕38号
磐安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磐安县2019年财政预算
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9年11月29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磐安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财政局局长卢志峰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磐安县2019年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同意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初审报告,决定批准磐安县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2019年11月29日
债务限额调整公开.xlsx
2019年预算调整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