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002606065H/2019-4878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决定 |
文件字号: | 双委〔2019〕4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双溪乡 | 成文日期: | 2019-11-04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双委〔2019〕43号
关于表彰2019年第三季度“十美村”“十美整洁村”的决定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经乡党委研究, 决定对7月份“十美整洁村”潘庄村横山、横塘自然村,9月份“十美整洁村”山早村分别给予5万元的奖励及1万元村干部专项奖励基金。对8月份“十美村”其良村给予10万元奖励及2万元村干部专项奖励基金。其中村干部专项奖励基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各得20%,其余部分由村两委自行安排(奖励分配方案报乡党委、政府备案)。
望横山自然村、横塘自然村、山早村、其良村能够珍惜荣誉,以“十美村”“十美整洁村”为起点再接再厉。完成创建任务的村要加强后续常态化管理,尚未完成创建任务的村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年底我乡实现“村村十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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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磐安县双溪乡委员会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