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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依据、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0-11 15:37 来源: 尚湖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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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依据、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省政府令第34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20号)文件要求,现将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依据、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主体

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二、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人员

序号证件编号姓名性别工作单位
111070997119羊耀政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211070997028沈丹萍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311070997023陈颖俊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411070997017张尧明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511070997035吕晨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611070997116杨玉洁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711070997016林媛媛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811070997153陈燕华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911070997157陈汉强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1011070997160周吴硕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1111070997121马丽凤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1211070997001马俏菲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1311070997180陈云良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1411070997155施逢有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1511070997034张炜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1611070997115张珏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1711070997029卢斌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1811070997108郭嘉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1911070997021傅淑珍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2011070997133陈华涛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2111070997020陈旭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2211070997018王福兴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2311070997149曹安琪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2411070997178傅显耀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2511070997030郑苏萍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2611070997152刘贤梁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2711070997036胡达飞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2811070997032周肃平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2911070997143张亿凯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3011070997177陈洛毅磐安县尚湖镇人民政府

三、依据

法律法规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浙江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浙江省行政许可监督监察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

四、程序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主要包括:1.受理立案;2.调查取证;3.法制审查;4.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5.决定处理意见;6.告知、陈述申辩与听证;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送达和执行(含自动履行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9.结案。

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主要包括:1.受理申请;2.审查申请材料;3.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五、救济渠道

根据 《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磐安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磐安县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