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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磐安县行政机构改革涉改单位办公用房调整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01 08:50 来源: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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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做好我县行政机构改革涉改单位办公用房整合调整工作,根据磐财资产〔201847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单位办公用房调整事项明确如下:

一、新组建机构的办公用房调整

1.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加挂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在机关大院内整合调剂,安排到原档案局西侧四楼3间。

2.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规划局合并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挂县林业局牌子),腾空县林业局和县规划局原办公用房,整合到县国土大楼。原大楼内县旅游局和各指挥部等机构搬迁,另外安排(方案见后)。

3.县农办、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合并为县农业农村局(加挂县水务局牌子),整合到县水务大楼和县农业大楼。县水务大楼内的各指挥部、水发公司等机构搬迁,另外安排(方案见后)。

4.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县体育局合并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单位腾空原办公用房,整合到原县林业局办公室(原三贝大楼四楼及附楼)。

5.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用房安排到县人防大楼三楼东侧半层。

6.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人防办合并为县应急管理局(加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民防局牌子),腾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办公用房,整合到县人防大楼(除退役军人事务局外的办公用房)。

7.县医疗保障局,办公用房安排到原县粮食局办公楼(医保窗口随社保窗口一起调整)。

8.县环境保护局,调整为生态环境分局(市级派出机构),原办公用房不变。

9.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改为县卫生健康局,原办公用房不变。

10.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单独设置,作为县委工作机关,原办公用房不变。

11.县新闻传媒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委报道组等组建为县融媒体中心,腾空县新闻传媒中心、县委报道组现办公用房,整合到县电视台大楼。

二、不再保留机构的办公用房调整

1.县委督查局相关职责交由县委办承担,办公用房内部调剂。

2.县老干部局并入县委组织部(加挂县委老干部局牌子),原办公用房不变。

3.县610办公室相关职责并入县政法委,办公用房在县公安局大楼内调剂,腾空原办公用房。

4.县粮食局相关职能并入县经济商务局(加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办公用房内部调剂使用,腾空原办公用房。

三、继续保留机构的办公用房调整

对于继续保留设置,但部分职能有调整的机构,办公用房由单位内部进行调剂。

四、机关大院内单位办公用房调整

1.县档案局(馆)搬迁到新大楼,腾空原办公用房。

2.县8890便民服务中心新增两间办公室,安排到原档案局东侧一楼2间。

3.原县纪委巡视组,整合调整到零号楼一楼106室至112室,腾空除零号楼外的其他办公用房,如:综合楼一楼112室(原司法局档案室)、115室(会议室)、104室(原统战部仓库)及原档案局东侧一楼1间等。

4.县委统战部安排到原档案局三楼,腾空原办公用房。

五、指挥部等临时机构办公用房调整

县水务大楼和县国土大楼内的5个临时指挥部及1家国企,办公用房调整方案如下:

1.县全域整治指挥部、县涉旅违建整治指挥部的办公用房在国土大楼内部调剂。

2.县市岭下水库指挥部、县花溪水库指挥部、县流岸水库指挥部的办公用房在水务大楼内部调剂。

3.县水发公司腾空在县水务大楼的办公用房,搬迁到原县规划局大楼。

六、工作要求

本次办公用房调整工作涉及单位多、工作量大,各涉改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严格遵守行政机构改革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规定,切实做好资产清查、划转、接收等工作,并做到主动对接、密切配合,确保办公用房调整搬迁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