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MB1144399L/-0000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18-09-13 |
40省道磐安沙溪口至仙居新庄段改建工程(磐安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开说明
2018年9月6日,40省道磐安沙溪口至冲背段改建工程指挥部组织召开40省道磐安沙溪口至仙居新庄段改建工程(磐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工程建设单位(40省道磐安沙溪口至冲背段改建工程指挥部)、环评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现更名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及验收调查单位(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现更名为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天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工程监理单位(金华市公正交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浙中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金华科海检测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科海检测有限公司)等及特邀3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会议听取了验收调查等单位的介绍汇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开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单位:40省道磐安沙溪口至冲背段改建工程指挥部。
2、建设性质:改建。
3、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
4、建设规模:磐安段工程主线起点位于磐安县盘峰乡40省道磐安县一期工程终点沙溪桥东桥头(起点桩号K0+000),路线往东沿40 省道经麻车峡,设麻车峡隧道,至后阁村南与老路相接,沿老路至维新乡政府西侧,设维新隧道和丁埠头隧道(在隧道前设置连接线与维新乡相接),至维新乡南侧接老路,至溪下路村设隧道并跨北岙坑,经溪下路村西南侧与老路相接。再沿老路至上塔村离开老路,两跨北岙坑与老路相接,并设金牛隧道,沿老路经冲背进入仙居境内(终点桩号 K9+834.4),磐安段长9.834km;另在磐安县维新乡设维新乡连接线,起点桩号LK0+000,终点桩号LK0+530,连接线长0.530km。工程全线共设大桥645.56m/4座,中小桥743.44m/9座,涵洞32道,隧道1135m/5座。路面设计采用沥青砼路面,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沙溪口至溪下路(K0+000~K7+530)段设计速度60km/h,溪下路至冲背段(K7+530~K9+834.4)及维新乡连接线设计速度40km/h,双向两车道。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项目建议书批复:2010年2月,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函[2010]37号《关于40省道磐安沙溪口至仙居新庄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同意工程建设。
2、水土保持方案批复:2011年4月,浙江省水利厅以浙水许[2011]20号《关于40省道磐安沙溪口至仙居新庄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批复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3、环评报告:2011年10月,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40省道磐安沙溪口至仙居新庄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4、环评批复:2011年11月,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以浙环建[2011]82号《关于40省道磐安沙溪口至仙居新庄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批复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5、工可批复:2012年1月,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函[2012]8号《省发改委关于40省道磐安沙溪口至仙居新庄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函》,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明确了项目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和总投资。
6、初步设计批复:2012年9月,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2〕121号《关于40省道磐安沙溪口至仙居新庄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对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
7、施工图设计批复:2012年12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复[2012]156号《关于S218(40省道)磐安沙溪口至仙居新庄(磐安段)改建工程(土建部分)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对工程施工图进行了批复。
工程于2013年4月开工建设,2015年10月完工,2015年12月通过交工质量验收并通车运行。目前本项目正进行工程各专项验收工作,目前已委托浙江中冶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开展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金华科海检测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
(三)投资情况
磐安段工程实际总投资3.7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余万元,约占投资总额的5.3%。
(四)验收范围
40省道磐安沙溪口至仙居新庄段改建工程包括仙居段及磐安段,此次验收主要针对磐安段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及验收调查报告等资料,相比环评审批阶段,主要发生变更的内容为:
1、工程选线:主线长度相比环评审批减少了596m,连接线长度相比环评审批减少了430m。
2、主体工程:相比环评审批①实际桥梁建设增加3座,桥梁总长度增加505.5m;②实际隧道建设增加2座,总长度减少375m;③实际未建设棚洞,总长度减少100m。
3、环保设施: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年),北岙坑水环境功能区已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为保留区,并且连接线主要连接灵江源风景区并禁运危化品,且由于线位走向及沿线住宅密集导致北岙坑桥无场地设置事故集水池,故实际未建。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施工阶段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委托金华市公正交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浙中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了工程环境监理,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工程采用道路边坡及两侧绿化、防护等措施,及时恢复因工程造成的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营运期,在跨越北岙坑的桥梁及临北岙坑路基均设置了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并兼做事故水池,减轻路面径流对沿线河道水质的影响。按要求采取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订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营运期道路养护、环境管理工作由磐安县宏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负责,设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
四、验收调查结果
1、环境空气
①工程施工中的平整土地、材料运输、装卸等均产生不同程度的扬尘污染。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施工路段洒水等多项减缓措施。工程的施工虽然对沿线的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工程的结束,影响也随之结束。
②验收监测期间环境敏感点溪下路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且现场踏勘结果显示,工程沿线地表植被良好,地势平坦,汽车废气通过扩散、绿化带的净化缓解,对沿线基本没有影响。
2、水环境
①经现场踏勘,本项目沿线地表水为Ⅱ类水体,根据环评报告提出的措施要求,本工程全线设置路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13个桥面径流收集沉淀池、12个路面径流收集沉淀池,可将雨水和发现风险事故时泄露的危化品引至沉淀池。
②工程对沿江路段实施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建立了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通过加强风险管理,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可使事故发生的概率降至最低。
3、声环境
①施工期采用临时围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低噪声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爆破等高噪作业不在夜间施工,车辆运输等进行限速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影响。施工期间该项目没有较大环境噪声投诉。
②根据现状监测结果,沿线主要居民敏感点噪声声级,昼间在44.1~57.8dB(A),夜间在42.0~44.8dB(A)。根据评价标准,所有居民敏感点昼间、夜间均符合评价标准要求。
③在当前车流量情况下,24h连续监测点麻车峡(K1+100,距道路中心线约47m处)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0.1dB(A),昼间各时段噪声监测值均能达到2类标准要求;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3.4dB(A) ,夜间各时段噪声监测值均能达到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公路营运期本身不产生固废。应加强公路管理,减少公路上各种货车在运输过程中洒落的固形物。
沿线垃圾由公路养护人员定期负责清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5、生态环境
①本项目为线性工程,工程实际占地面积30.91hm2。
②经调查,工程实际土石方开挖量36.12万m3,填筑量28.58万m3,产生弃渣7.54万m3。
③经调查,公司共设置3个弃渣场、3处临时施工场地等。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对弃渣场及临时施工场地进行了平整,并进行了生态恢复。
④工程沿线路基、路堑边坡采取了有效的工程防护和植被防护措施。工程全线排水防护工程完备,有效的防止了公路两侧的水土流失现象。
5、风险防范
①工程全线设置路桥面径流收集系统、13个桥面径流收集沉淀池和12个路面径流收集沉淀池,可将雨水和发现风险事故时泄露的危化品引至沉淀池。
②工程对沿江路段实施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并编制完成了《40省道磐安沙溪口至仙居新庄段改建工程(磐安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加强风险管理,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可使事故发生的概率降至最低。
五、验收总结论
根据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较好的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组经认真讨论,认为40省道磐安沙溪口至仙居新庄段改建工程(磐安段)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和建议
1、完善路桥面径流收集系统的操作规程及标识标牌,完善禁运危险品的标识标牌。
2、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维护、优化应急设施,加强监控和预警,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
3、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危险品车辆管理,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北岙坑水质安全。
4、加强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解决措施。
七、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2018年9月13日——2018年10月19日。
2、当地环保部门
(1)金华市环境保护局 电话:0579-82469243;
(2)磐安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579-84665510。
3、建设单位
(1)40省道磐安沙溪口至冲背段改建工程指挥部 电话:0579-84661513
4、公开网址
(1)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http://www.panan.gov.cn
40省道磐安沙溪口至仙居新庄段改建工程(磐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稿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