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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8-08-29 15:59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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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县委指示、决议;领导新城区的全面工作,保证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研究讨论、决定新城区经济建设、行政管理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组织实施新城区范围内地政规划、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新城区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共一个。

二、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7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收、支总计8,427.3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948.82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一般预算公共拨款收入的增加及年初结转结余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785.96万元,占总收入56.79%,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638.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40.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098.07万元),占55.04%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7.14万元,占1.7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3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39万元,占 26.92%;项目支出2,436.3万元,占73.08%;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8.81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2.9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21.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84.26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468.5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54.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42.59万元,项目支出2,436.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1.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84.84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27.3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171.3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822.1万元,增长28.70%。主要原因是:体制分成收入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1.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64%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9.79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96.37万元,支出决算为2,12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8%,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的减少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39.91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508.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0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50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62.86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4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7%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321.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的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493.6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39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的调整。

其他支出()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341.2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的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7.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42.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赠与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和土地开发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685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08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土地未按照计划进行出让。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1万元,支出决算为34.77万元,完成预算的84.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44万元,完成预算的80.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32万元,完成预算的85.5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的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28.3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6.94%。主要用于接待客商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60批次,累计2,579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9.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出差等公务活动的减少。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2017年度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未实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5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6.13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费用的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新城区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科学技术支出中用于其他科技方面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3.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4.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6.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新城区管委会2017年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