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公共企事业单位 > 投资促进中心 > 财政信息

磐安县招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18-08-20 08:41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到:

一、磐安县招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的综合协调工作。制订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发展战略、政策措施、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招商引资目标责任的考核督查,指导协调各镇乡、园区、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配合做好招才引智工作。

3. 牵头收集、筛选、整理、汇总全县招商合作项目,发布招商信息,开展投资环境、投资政策、重点招商项目的宣传推介工作。

4. 指导县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块的统筹招商、重大招商活动,决定招商项目的考察工作。负责对招商项目跟踪、督查、统计工作。

5.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实施全县浙(磐)商回归创业工作。

6. 负责开展国内经济合作交流情况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研究制订我县与外县(市)开展经济合作交流的有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7. 负责外县(市)经济合作代表团(组)的来访接待和县领导赴外县(市)开展有关经济合作交流出访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服务工作。

8. 负责协调和处理我县企业向外拓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为外地企事业单位到磐安投资兴业提供必要的联络与服务。

9.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实施全县“山海协作工程”。

10. 负责区域合作组织和缔结友好城市的联络、合作、协调和服务工作。

11.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磐安县招商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一个决算单位

二、磐安县招商局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磐安县招商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磐安县招商局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291.1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54.25万元,下降 15.71%。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制度改变,奖励金额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91.13万元,占总收入100%,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91.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1.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100%;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0万元,占  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9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13万元,占 52.26%;项目支出139万元,占47.74%;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48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8.9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3.18万元,项目支出13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磐安县招商局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1.1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54.25万元,下降 15.71%。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制度改变,奖励金额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磐安县招商局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4.25万元,下降 15.71%。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制度改变,奖励金额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磐安县招商局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5.13万元,支出决算为29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3%,主要原因是兑现2016年度招商引资和支持浙(磐)商创业创新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划拨给各单位、乡镇)

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12.4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5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向上争取资金奖励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1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41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9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98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磐安县招商局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公积金等开支

    公用经费43.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招商局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1万元,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2.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预算的134.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77万元,完成预算的98.7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考察项目客商增加,2017年我局组织并参与各类招商考察活动136次,外出招商达到54次,举办大小型招商推介及主题招商等活动10多次以上,来磐客商达到1100余人次。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减少2.1万元,下降6.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00%。主要用于机关预算单位人员的招商引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出国考察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25.7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兄弟县市及外来考察客商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来客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658批次,累计2,60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7.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3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考察项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车辆保有量不变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17年度磐安县招商局单位无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磐安县招商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1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5.82万元,增长486.68%,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发生变更以及务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的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磐安县招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招商局本级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反映保障县招商局机关及基层司法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任务所发生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车辆运行支出等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招商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