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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59109857/2018-494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体裁分类: 其他
文件字号: 磐政办〔2018〕4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6-15
统一编号: GPAD01-2018-0007 有效性: 有效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15 10:52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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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磐安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

磐安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根据《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行管理的若干意见》(浙经信企创〔2016〕48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信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4〕189号)文件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加强我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县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能力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体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聚焦聚力高质量、推动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关爱企业家、助企增活力”活动,通过建设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企业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精准服务,从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利用现有政府资源,形成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服务体系。

(二)坚持服务共享、突出特色。努力解决中小企业突出的问题,与省市中小企业服务系统有效衔接,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坚持科学规范、全面服务。通过搭建平台、集成政策、规范管理,探索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和网上加盟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目标定位。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整合政府资源、规范中介服务、解决发展瓶颈”为目标,建立一站式、综合式平台和窗口,以企业需求、产业发展、主导产业培育为导向,以便民高效为原则,结合磐安实际,由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对中小微企业开展各种服务。

(二)机构人员。组建“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虚拟机构实体化运作的独立核算单位。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运营事务、中介机构的管理与考核等相关工作,“三区两镇”及工业功能区设立乡镇(园区)服务站。配备中心主任,整合周转金办公室、国控担保公司、建筑业协会、旅游行业协会、科技大市场等机构和人员入驻,根据需要可以聘用后勤、运营人员5名,享受政府购岗人员待遇。

(三)服务场所。设在原三贝公司厂区内,面积约700平方米,内设服务大厅、办公室、洽谈室(接待室)、大型会议室(视频培训教室)等,部分中介机构入驻平台。

(四)平台功能。对接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根据磐安实际,主要设置五大平台:一是服务大厅平台。除了行政许可类项目外,其他涉企服务都可以到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咨询或办理;二是网络服务平台。所有服务内容在网络平台公开,设置平台信箱,企业可以随时访问,部分项目开放企业自助服务功能;开发APP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和政策在线咨询服务;三是热线服务平台。开通“96871”(就来帮企业)服务热线电话。四是政企通智能终端。与磐安移动公司合作,以云通信录为核心,整合各种沟通方式组建企业联盟,加入企业免费使用信息收发功能,实现全过程跟踪服务;五是政府资源平台。政策信息公开、咨询服务、跟踪督办等。

(五)主要服务内容。整合政府服务、行业协会服务、社会购买服务和第三方中介服务,平台主要开展以下服务:

1.政府综合服务

(1)政策咨询服务;

(2)热线受理(接受96871电话咨询或投诉);

(3)企业难题收集;

(4)政策兑现申请受理;

(5)帮助企业向上申报项目;

(6)公益性培训;

(7)协助政府部分涉企事项办理;

(8)企业应急周转金办理;

(9)政策性融资担保办理;

(10)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服务;

(11)法律服务;

(12)企业帮扶服务;

(13)工商登记信息、房产信息、企业征信信息查询服务;

(14)企业家协会、建筑行业协会和旅游行业协会开展的行业服务。

2.中介服务

(1)项目申报代理(包括可研报告撰写等);

(2)工程建设事项代理;

(3)企业开办代理;

(4)人力资源代理等;

(5)第三方验厂技术服务;

(6)管理咨询服务;

(7)智能制造、两化融合、机器换人服务;

(8)信息软件服务;

(9)工业设计服务;

(10)电商换市服务;

(11)法律和财务服务;

(12)金融、股权服务;

(13)能评、环保、安全服务;

(14)其他综合服务。

中介服务机构与中心服务平台签约,加入企业联盟,平台提供线下场地、网上链接(中介机构均可在线上体现)。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成立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经商局、建设局、旅游局、科技局、发改局、财政局、365中心等涉企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经商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部门联动。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平台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规范服务。制订《培育和规范中介组织实施办法》,在县内开展业务的所有中介机构与服务平台以签约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管理,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进行考核评比,作为是否继续同意入驻的依据。

(三)经费保障支持。县财政将中小企业服务公共平台建设、人员经费和运行费用纳入预算,主要用于支持建立服务中心、服务机构和服务商的补贴、奖励,确保平台的顺利运行。

五、本方案自2018年6月1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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