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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MB1144399L/2018-4879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文件字号: 磐交运〔2018〕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18-01-05
统一编号: 有效性:

磐安县交通与发展专业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23 09:10    来源: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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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磐安县交通与发展

      专业安委会文件

磐交安委〔20181

磐安县交通与发展专业安委会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命财产安全利益,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根据县安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安办〔20181号)等文件要求、县主要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通过集中开展隐患查改、执法惩戒、追责问责和宣传教育,确保交通与发展专业安委会所管行业2018年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并持续向好

一、目标要求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深入排查整治一批事故隐患,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降低各类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过春节

二、重点内容

岁末年初及春节期间事故多发和安全风险较高的行业领域为重点,主要有:

(一)道路交通(春运)安全

1.客运场站安全。加强场站现场安全管理,科学设置引导标识、标线,严禁人车混行;加强车辆进出站载客点验,严防超载。强化营运车辆检查,严防车辆带病上路;开展消防设施全面排查,确保应急疏散通道畅通;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应急物资完备。严格执行旅客安检制度,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

2.营运车辆安全管理。全面普及客运车辆GPS在线监测系统,通过科技手段防范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加大路面巡检力度,严厉打击“黑车”和货车、农用车非法载客及超员等违法行为。此外,针对企业包车送农民工返乡的情况,制定科学管理制度,确保驾驶人员、车辆具备安全资质和条件,严禁超员、携带危险品上车等情况的发生。必要时,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园区)政府要提前服务,确保农民工返乡乘车安全。

3.机动车、电动车安全管理。重点查处机动车“三乱两驾一牌证”(乱行车、乱停车、乱过路,酒驾、毒驾,涉牌涉证)和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带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尤其对酒驾违法行为要做到常态严管,深入推进“礼让斑马线”活动。

4.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事故统计分析,落实事故多发路段人防技防措施。加大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非正常开口路段等危险路段安保设施和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做好雨雪低温等恶劣气候防范和应急处置,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休闲娱乐场所安全

吸取天台“2.5”足浴店火灾等事故教训,对足浴店、洗浴场、影院、KTV、健身房、网吧、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自查自改制度执行是否到位,装修材料、电气线路是否符合标准规范,消防设备设施、标志标识是否完好,人员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演练是否定期开展等方面。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

对体育比赛活动、文艺演出活动、展览、展销、灯会、庙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监管的原则,严格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加强对临时建筑搭建、临时用电设备设施的管理,严禁使用各类可燃爆彩粉。

在建工程施工安全

加强对交通在建工程、铁路建设、土地整理、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等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加大节日期间的安全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各工程建设安全稳定。

(五)特种设备安全

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加大对本单位、所管行业企业及工程建设项目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使用锅炉、电梯、以及各用人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情况的检查力度,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工矿企业安全

露天矿山要重点围绕上山道路、破碎传输、装卸等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改善安全条件,要加强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特别是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开展以及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三、工作步骤和主要措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月12日前)。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月13日至3月20日)。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存在问题隐患,做好台账记录,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并及时向有关乡镇(园区)及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二是开展督查检查。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督查组开展督查检查,一方面要对各自辖区和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另一方面要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在开展检查督查时,可聘请安全服务机构的专家参加。各专委会要切实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对检查督查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期间,县领导将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暗访。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对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的,要重点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四是及时通报曝光。对执法整治过程中发现和存在的正反两方面典型,要进行通报和曝光。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3月21日至3月31日)。“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回头看,通过查漏补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行动结束后,各乡镇(园区)部门要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期,特别是春节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百日攻坚的组织领导,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二)强化协调督导。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督导。各专委会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责,建立完善督查暗访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百日攻坚”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追责问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要迅速核查、及时回复。对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企业,要严格执法。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及网络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对百日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交通与发展专业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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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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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1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