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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7270026060224/-0000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8-03-2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磐安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0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磐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pan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磐安县公安局办公室,电话:0579-84652928。
一、概述。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2017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根据《条例》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发布、更新工作。2017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条、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政策解读文件31篇,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32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9条,并认真、及时更新网上办事栏目中的社会治安、户籍护照相关政策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单位2017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7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7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主要是个别单位和工作人员对涉密信息的理解还不够清晰,保密意识及相关制度还需加强;有些公开内容不够规范、不够具体、重点不够突出。下一步本局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技术支持,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最大限度地为民服务;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
磐安县公安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