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县政府部门 >> 县公安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索引号: 113307270026060224/-0000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8-03-13

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8-03-13 09:42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分享到:

磐安县公安局

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

 

一、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单位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2. 负责指导摩托车牌证发放、驾驶员考试考核及证件的核发与管理。

3. 组织、指导摩托车驾驶员的培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及制定有关预案。

5.指导、组织和参与指挥、协调突发性治安事件的处置和重大治安案件的查处。

6.负责指导全县城市道路和公路建设及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仅包括本单位预算。

二、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收支总预算2057.58万元。

(二)关于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收入预算205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7.14万元,占52.8%;上年结转970.44万元,占47.2%
  (三)关于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支出预算2057.5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935.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8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25.6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45.45万元,项目支出986.44万元。

(四)关于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87.1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7.1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65.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81万元。

(五)关于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087.14万元,比2017执行数减少614.89万元,主要是执法补助在年末结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965.32万元,占8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1.81万元,11.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事务965.3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87.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3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六)关于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1.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5.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0.83万元、津贴补贴260.75万元、奖金189.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7.0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5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万、住房公积金7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97万元;

公用经费245.45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3.32万元、劳务费48万元、工会经费12.8万元、福利费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万元。

(七)关于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外县(市)公安机关来我县开展各项学习交流、办案协作和检查指导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坚持从严从简,限额控制。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现有车辆编制数定额预算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5.4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70.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70.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执法补助在年末结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电子表格).zip